福建省
廈門市提高2020年度工傷保險定期待遇
作者:來源:廈門市人社局時間:2020-12-30人氣:498
廈門市提高2020年度工傷保險定期待遇
根據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福建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全省工傷保險定期待遇的通知》(閩人社文〔2020〕147號)文件規定,為保障領取工傷保險定期待遇人員公平地享有社會經濟發展帶來的成果,決定提高我市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標準。這是我市連續第16次提高工傷保險定期待遇。
2020年度各項定期待遇調整標準具體如下:
傷殘津貼:一級傷殘增加290元、二級傷殘增加279元、三級傷殘增加264元、四級傷殘增加258元。
生活護理費: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增加20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160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120元。
供養親屬撫恤金:每人每月增加200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此次三項定期待遇的調整范圍為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按月領取傷殘津貼待遇(不含已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工傷人員)、生活護理費待遇資格的工傷職工,以及取得按月領取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資格的人員。
此次我市符合待遇調整的對象共有1082人,其中: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365人,供養親屬717人。待遇調整計發時間從2020年1月起算。12月22日,調整增發的定期待遇已發放至待遇領取人員指定的銀行賬戶。
溫馨提示:尚未進行2020年度工傷保險定期待遇領取資格認證的人員,請盡快完成認證,相關待遇在認證后將予以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