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
海南。宏P于公布2021年度5-6級工傷職工月傷殘津貼調整標準的通知
作者:來源: 時間:2021-7-8人氣:1002
海南省社會保險服務中心
關于公布2021年度5-6級工傷職工月傷殘津貼調整標準的通知
全省各參保單位、參保人:
根據(jù)《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海南省財政廳關于工傷保險傷殘津貼、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等有關待遇調整和確定機制的通知》(瓊人社規(guī)〔2020〕3 號,以下簡稱3 號文)和《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2021 年全省工傷保險待遇調整有關數(shù)據(jù)的函》(瓊人社函〔2021〕120 號)精神,經(jīng)計算,現(xiàn)將2021年全省5-6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的調整標準公布如下:
1.5級傷殘津貼調整額為150.33 元;
2.6級傷殘津貼調整額為132.65元。
請各相關參保單位按照3 號文規(guī)定的辦法和本通知公布的標準,對2021年5至6傷殘津貼待遇進行調整,調整起止時間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海南省社會保險服務中心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