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
南京市關于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寧人社〔2021〕108號)
作者:來源:時間:2021-9-17人氣:757
關于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寧人社〔2021〕108號
各區(園區)人社局,江北新區教育和社會保障局、綜合行政執法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人社廳《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蘇人社發〔2021〕72號)要求,經市政府同意,自2021年8月1日起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2280元。
二、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22元。
企業支付給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和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按照小時計酬,并不得低于當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三、下列項目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用人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
(一)加班加點的工資;(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三)勞動者按下限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四)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