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晉政辦發〔2021〕81號)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調整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晉政辦發〔2021〕81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辦、廳、局,各大中型企業,中央駐晉單位: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勞動保障部令21號)和《山西省最低工資規定》(省政府令第218號)精神,結合我省經濟發展、城鎮居民消費水平提高的實際,并考慮社會保障和住房公積金等因素,省人民政府決定對現行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檔次,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由現行的4檔調整為3檔。根據全省各地經濟發展、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況,對縣(市、區)最低工資類別進行重新劃分。
二、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將全日制用工調整為一類1880元、二類1760元、三類1630元。
同時,相應提高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依次為一類10.8元、二類10.1元、三類9.4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依次為一類19.8元、二類18.5元、三類17.2元。
三、我省的最低工資標準,是剔除下列各項后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貨幣性工資:
(一)加班加點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行車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四、調整后最低工資標準自2021年10月1日起實行。
附件:山西省最低工資標準表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9月3日
山西省最低工資標準表
單位:元
類別 |
全日制用工 |
非全日制用工 |
適用區域 |
|
月標準 |
小時標準 |
小時 標準 |
||
一類 |
1880 |
10.8 |
19.8 |
太原市迎澤區、尖草坪區、杏花嶺區、萬柏林區、晉源區、小店區、古交市、清徐縣,大同市平城區、云岡區,陽泉市城區、礦區、郊區,長治市潞州區、襄垣縣,晉城市城區、高平市、陽城縣、澤州縣,沁水縣,朔州市朔城區、平魯區,忻州市忻府區、原平市,晉中市榆次區、介休市,臨汾市堯都區,呂梁市離石區、孝義市、汾陽市、柳林縣,運城市鹽湖區、河津市 |
二類 |
1760 |
10.1 |
18.5 |
太原市陽曲縣,大同市新榮區、云州區、左云縣,陽泉市盂縣、平定縣,長治市潞城區、上黨區、屯留區、沁源縣、長子縣,朔州市懷仁市、山陰縣、應縣、右玉縣,忻州市代縣、寧武縣、河曲縣、保德縣,呂梁市交城縣、興縣,晉中市昔陽縣、壽陽縣、太谷區、祁縣、平遙縣、靈石縣,臨汾市侯馬市、霍州市、吉縣、翼城縣、襄汾縣、洪洞縣、鄉寧縣、蒲縣、曲沃縣,運城市永濟市、臨猗縣、稷山縣、絳縣、新絳縣、芮城縣 |
三類 |
1630 |
9.4 |
17.2 |
太原市婁煩縣,大同市渾源縣、陽高縣、廣靈縣、天鎮縣、靈丘縣,長治市平順縣、沁縣、武鄉縣、壺關縣、黎城縣,晉城市陵川縣,忻州市定襄縣、繁峙縣、神池縣、五寨縣、偏關縣、岢嵐縣、靜樂縣、五臺縣,呂梁市交口縣、方山縣,嵐縣、臨縣、中陽縣、石樓縣、文水縣,晉中市左權縣、和順縣、榆社縣,臨汾市隰縣、古縣、汾西縣、大寧縣、永和縣、安澤縣、浮山縣,運城市聞喜縣、平陸縣、垣曲縣、夏縣、萬榮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