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
回公司途中遇交通事故身亡算不算工傷?
作者:來源:北京日報時間:2022-9-16人氣:335
馬某是原告公司員工,一天工作日中午,他駕駛公司的三輪摩托車由項目工地回公司餐廳的途中,撞到路邊隔離護欄受傷,后經搶救無效死亡。馬某之妻向公司所在地的區人力社保局申請工傷認定,并提供了相關材料。區人力社保局依法受理后經過調查作出認定工傷決定書,認定馬某受到的事故傷害屬于工傷認定范圍,認定為工傷。
公司不服該認定,認為馬某在事故中承擔主要責任,而且,他發生意外的時間不應屬于工作時間,因此不該認定為工傷。公司要求撤銷社保單位的工傷認定。
法院判決指出,根據《北京市工傷認定辦法》規定:“因工作需要的必要工間休息時間視同為工作時間。”本案中,馬某在中午從項目工地去公司餐廳就餐途中發生事故,屬于在工作時間。另外,因原告公司的項目工地餐廳未開,職工需要到距離工地兩公里以外的公司餐廳用餐,而馬某發生事故的地點正是在去公司的途經路段上,可以視為工作地點的延續。另據市高級法院《關于審理工傷認定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規定:“職工因從事工作而解決必要生理需要時所遭受的事故傷害,可以視為工作原因”。因此,馬某在去往公司餐廳就餐途中發生事故,屬于為解決必要生理需要,可以認定為工作原因。綜上,法院認定,馬某的情況符合相關規定,應認定為工傷,因此判決駁回原告公司的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