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費基數
石家莊市關于開展2022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核定工作的通知
各參保單位、各參保職工:
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2021年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等有關數據的通知》(冀人社字〔2022〕163號),公布了2021年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69465元,同時省人社廳已經在公共服務平臺完善繳費工資申報和繳費基數核定相關功能。現就我市開展2022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核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在我市市、縣兩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的參保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參保人數按上月參保人數填報。企業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申報職工工資按照2021年底在冊人員申報(當年新參保人員只進行繳費基數上下限核定,不參與繳費基數核定),工傷保險按照上月在冊人員申報。失業保險需要申報2021年度單位職工月均工資總額。
二、申報時間
申報工資時間為2022年9月16日至2022年11月20日。由于工資申報、繳費基數核定與當月繳費核定密切相關,各參保單位需要先申報工資并核定繳費基數,通過后再進行繳費申報核定。9月份已經完成繳費申報核定的單位,需要等到10月份在申報工資、核定繳費基數。養老保險單位編號尾號為單號的,9月、10月份申報,尾號為“0”和雙號的,11月份申報。未參加養老保險的,按失業保險或工傷保險單位編號尾號對應月份申報。
三、申報內容
(一)社會保險參保職工年度工資申報明細表(網上填報)
(二)石家莊市2022年度社會保險參保情況申報表、申報承諾書。
(三)本單位上年度月均工資總額(失業保險需要在網報系統申報)。
四、申報流程
今年的繳費工資申報工作全部通過人社一體化公共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公共服務平臺)辦理(具體操作詳見公共服務平臺上的《操作說明》)。
(一)已辦理CA數字證書的參保單位,登錄公共服務平臺,通過“繳費核定”中“年度工資申報”模塊,填報單位和職工2021年度工資數據。參保職工年度工資數據需逐人填報。各參保單位均需要上傳《石家莊市2022年度社會保險參保情況申報表》和《申報承諾書》。上傳完資料后提交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審核,審核結果通過公共服務平臺反饋。
(二)未辦理CA數字證書的參保單位,在網上申報后打印出紙質報表,加蓋公章后到參保地社保經辦經辦機構業務大廳受理窗口進行申報,到權益服務窗口打印核定結果,審核通過的,反饋《業務回單》,審核不通過的,反饋《不予受理告知單》,參保單位按告知單意見重新申報。
(三)系統核定今年的繳費基數時會對基數差進行補(退)收,其中企業養老保險、失業保險核定月繳費人員均進行補(退)收(包括當年新增參保人員)。工傷保險2022年繳費人員均進行補(退)收,包括已停保或新參保人員。
五、有關要求
(一)參保職工的工資統計口徑,按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國家統計局令第1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切實做好社會保險申報繳納管理貫徹實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82號)、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的通知》(冀政字〔2020〕10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關于規范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險中心函〔2006〕60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二)各參保單位對填報數據、上報材料和出具的《申報承諾書》負有法律責任,務必如實上報、如實提供。職工工資低于省平均工資60%或超過省平均工資300%的,也要如實申報,不得按照繳費基數上、下限申報,否則審核不予通過。
(三)各單位填報數據前,要與職工本人進行溝通,職工簽字認可后留存,核基工作完成后我中心將對部分參保單位抽查稽核。
(四)機關事業單位申報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繳費工資,不包括2021年度基礎績效獎(補充績效工資)。
(五)《石家莊市2022年度社會保險參保情況申報表》和《申報承諾書》需要用人單位填報,負責社會保險代辦的中介機構不得代填。
(六)下述部分參保單位,要按照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通知,攜帶相關資料到指定業務窗口進行線下預審。一是養老保險30人以上且上年度按省“社平工資”60%申報繳費的參保單位;二是人力資源中介服務機構勞務派遣戶和本單位職工戶;三是今年被舉報投訴,以前年度存在未如實申報職工工資的參保單位。
線下審核需要參保單位提供:2021年度財務明細賬、財務憑證;2021年度納稅申報表、統計年報、財務報表等。
(七)各參保單位工會和職工要監督所在單位是否為職工參加全部社會保險并如實申報職工工資。參保職工可通過“石家莊人社”手機APP、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寶中“養老保險”→“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查詢本人繳費基數。如有未參保或少報工資情況,請及時向單位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稽核科舉報。市本級業務咨詢電話:88625817,舉報電話:88625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