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
關于調整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2023.11.1執行)
作者:來源:時間:2023-11-27人氣:397
市人社局關于調整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委辦局人力資源部門,有關單位:
為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保障勞動者及其家庭成員的基本生活,根據《最低工資規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和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天津市最低工資保障規定的通知》(津政發〔2003〕107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民政府批準,決定調整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資標準由2180元調整為2320元。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由22.6元調整為24.4元。
三、本通知自2023年11月1日起執行。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