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
日照:1至4級工傷傷殘津貼上調到位
作者:admin來源:清空時間:2009-2-7人氣:1997
2009年2月1日,記者從日照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本月底前,山東省日照市將上調到位1至4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65元、160元、155元、150元。
此次調整對象包括2008年12月31日前享受傷殘津貼的1至4級企業、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除外)、民間非營利組織工傷人員(不包括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工傷人員)以及經批準領取生活護理費的工傷人員和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因工死亡人員(含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領取養老金期間死亡人員)供養親屬。
供養親屬撫恤金配偶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其他供養親屬每人每月增加60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元。
生活護理費以2008年統籌地區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進行調整,調整比例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調整上述三項待遇所需費用,已參加工傷保險單位的工傷人員的有關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單位的工傷人員的相關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
此次調整對象包括2008年12月31日前享受傷殘津貼的1至4級企業、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除外)、民間非營利組織工傷人員(不包括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工傷人員)以及經批準領取生活護理費的工傷人員和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因工死亡人員(含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領取養老金期間死亡人員)供養親屬。
供養親屬撫恤金配偶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其他供養親屬每人每月增加60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元。
生活護理費以2008年統籌地區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進行調整,調整比例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調整上述三項待遇所需費用,已參加工傷保險單位的工傷人員的有關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單位的工傷人員的相關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