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
2010年天津市調整工傷殘津貼的通知
作者:來源:時間:2010-3-2人氣:1107
天津市2010年關于調整工傷一至四級人員傷殘津貼有關問題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文件
津人社局發〔2010〕6號
關于調整工傷一至四級人員傷殘津貼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各委、局(集團總公司)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提高我市工傷人員的待遇水平,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第375號令)和《天津市工傷保險若干規定》(市政府第12號令)的規定,現就調整工傷一至四級人員傷殘津貼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09年底前享受傷殘津貼的一至四級工傷人員(不包括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工傷退休人員)。
二、調整標準
根據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一級傷殘230元,二級傷殘220元,三級傷殘210元,四級傷殘200元。調整后的傷殘津貼每月低于1404元的調整到1404元。
三、支付渠道
凡參加工傷保險社會統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社會統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本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執行。
二O一O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