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
解讀《工傷保險職工工傷醫療康復與輔助器具配置管理的通知》
揚州市社保中心發布了《關于工傷保險職工工傷醫療康復與輔助器具配置管理的通知》,工傷職工就醫應到定點醫療機構,用工單位應在3日內用書面或電話形式向社保經辦機構報告,若工傷職工不在協議醫療機構救治,其工傷醫療費用將不能“報銷”。
醫療 3日內報告,超時間單位負責
案例:2009年,朱先生在工作期間嚴重摔傷。當時,單位第一時間申請工傷認定,而他沒有在社保中心備案,就在家門口一家醫院進行了治療。結果到社保中心報銷費用時發現,他就診的醫院不是工傷協議醫院,按照規定是不能報銷的。
工傷急診可就近
目前少數民營企業操作不規范,盡管申報工傷后,不及時到社保中心備案,隨便找家非定點醫院治療,按規定是不能報銷的。社保中心相關負責人稱,不在協議醫院治療,不法分子就有可乘之機,利用工傷詐騙。為此,《通知》規定,工傷職工就醫應到定點醫院就診,用工單位應積極救治,并在3日內用書面或電話形式向社保經辦機構報告,并在指定的醫療機構治療;若超過時間報告,其間費用由用人單位負責。當然,工傷職工因急診就醫可就近診療,等到病情穩定后,再轉往協議醫療機構。
本地治不了,可以到外地
參加職工醫保的,本地治不了可以到外地,工傷職工也是一樣。《通知》指出,工傷職工因傷情,本地不能診治的危重疑難病癥需要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由社保經辦機構指定的協議醫療機構提出建議,參保單位提出意見,待社保經辦機構核準后方可前往。如果工傷職工,沒有經批準而發生的治療費用,不得在工傷保險基金中列支。另外,工傷職工在國外或者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臺灣地區治療的費用,也不在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范圍內。
康復 舊傷復發納入工傷保險
案例:24歲的小陸在一次工作中被火藥炸傷,雙臂截肢,眼睛僅有余光,一度失去了生活希望,經過治療后,病情穩定,但患了抑郁癥,隨后他又被送到揚州一家醫院進行工傷康復治療,現在不僅能獨立行走,而且開口說話了。
工傷康復可申請心理治療
一次工傷事故,受傷的員工除了身體受傷外,往往會產生較大的心理陰影,工傷醫療主要是救治,而工傷康復主要是心理治療、物理治療等等,以最大限度恢復生理、身體功能。部分參保職工發生工傷后,重視申請工傷待遇,而忽略了及時接受康復治療,錯失了最佳康復時機。
工傷康復治療必須要求患者醫療已經終結,病情處于穩定狀態。《通知》指出,工傷職工需進行醫療、身體機能、心理、職業康復的,協議醫療(康復)機構提出建議,參保單位提出意見,社保經辦機構核準后到協議醫療(康復)機構,即可進行康復。
舊傷復發納入工傷保險
工傷職工經過一段時間的治療,可能很快恢復正常,但留下的后遺癥很可能引起舊傷復發。社保中心透露,少數職工舊傷復發后,沒有及時申報容易引起爭議。為此《通知》要求,工傷職工因舊傷復發需治療的,首先由就診的協議醫療機構提出診斷意見,經社保經辦機構核準后到協議醫療機構就醫。對舊傷復發有爭議的,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
假肢 工傷職工裝假肢可報銷
案例:譚某是揚州某機械廠的職工,一次意外,雙腿被倒塌的機器嚴重壓傷。經過治療,盡管撿回了條命,但是再也不能像正常人那樣行走,需要安裝假肢,而這將是一筆巨大的開支。那么這樣的輔助器具可以報銷嗎?
腿摔斷了可以安裝假肢,牙掉了的可以安裝假牙。工傷職工因生活工作需要,需配置輔助器具的。依據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由參保單位或工傷職工提出申請,社保經辦機構按規定核準,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但前提是必須到協議輔助器具配置機構配置,如果在非協議機構購買,那么是不能報銷的。
維權 發生工傷糾紛 兩種辦法維權
工傷糾紛的解決途徑主要有和解、調解、仲裁和訴訟。如自己不明白,可以咨詢或聘請專業律師,以便更好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第一種:發生工傷后用人單位應該向當地勞動行政保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不申請的,勞動者可以在工傷發生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
第二種:對于工傷事故用人單位不安規定辦理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凡是被認定為工傷的勞動者,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職工應享有工傷醫療待遇,停工留薪待遇,造成殘疾的,應享有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生活護理費、殘疾輔助器具費等。
以上傷殘待遇并不是每個職工都全部享有,根據傷殘程度不同,享有的標準和獲得的補償數額也不同。
造成死亡的,應享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和供養親屬撫恤金。鑒定費、交通費、營養費,根據具體實際情況由用人單位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