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
北京市:關于因工傷導致精神病、傳染病的工傷職工就醫有關問題的通知
作者:來源:時間:2010-3-3人氣:1386
關于因工傷導致精神疾病、傳染病的工傷職工就醫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各局、總公司,計劃單列企業,中央在京企業:
為方便工傷職工就醫,因工傷導致精神疾病或傳染病的工傷職工,工傷認定結論、《工傷證》上明確“傷害部位或疾病名稱”包括精神疾病、傳染病的,治療精神疾病或傳染病的,可以到本市精神病專科醫院或傳染病專科醫院就醫,發生的費用先由用人單位墊付,就醫結束后按規定到社保經辦機構報銷。實行社會化管理的工傷職工,到精神病專科醫院或傳染病專科醫院就醫的,發生的費用先由個人墊付。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三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 2008年6月16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