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
上班路上無證駕駛摔傷也算工傷
作者:admin來源:本站原創時間:2007-4-19人氣:12093
駕車上夜班途中,車倒人傷。駕車人沒有“兩證”,又無目擊證人,他能不能被定為“工傷”?昨天下午,9名市人大代表旁聽了市中級法院正在審理的這起行政上訴案件。
去年5月30日晚,家住查橋的方國平駕一輛兩輪摩托到位于新區的斌斌服飾公司上夜班。經過梅村時,因路面晾曬著麥子,車子突然滑倒。他堅持開到公司,工作一會兒,發現右臂疼痛難忍,經醫療救治發現右鎖骨中段骨折。今年3月30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依據程序,作出工傷認定決定,認定方國平工傷。斌斌公司對此不服,向南長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該院
昨天,無錫中院公開審理的即是斌斌公司對一審判決不服提出的二審上訴。
方國平作為原審第三人亦到庭。斌斌公司的上訴理由是,勞動局在工傷認定中,公安機關并未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只是出具了一個根據方國平所述寫的“情況說明”。且方國平“兩證”皆無,屬違反治安處罰條例情形,不得認定為工傷。
勞動局在答辯中表示,在沒有目擊者、難以還原現場情況的條件下,《工傷保險條例》傾向保護弱者;斌斌公司認為方國平有違法行為,應承擔舉證責任,提供法院或公安機關的有關法律文書。在激烈的辯論后,合議庭認為,綜合判斷,交警雖未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但有關的說明和相關證據可證明方國平受傷系在上班途中。至于“無證駕駛”,應屬違反《道路交通法》,而違反該法,不屬《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犯罪”、“違反治安管理”行為。
所以,勞動局所作的工傷認定決定應予維持。
摘自2006年12月2日江南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