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
山西省將上調工傷保險待遇
作者:工傷賠償法律網來源:www.wnpump.cn時間:2010-4-7人氣:1749
工傷賠償法律網www.wnpump.cn公布:山西省工傷保險待遇將調整。
調整的范圍:2009年12月31日前按月領取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的工傷職工及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的人員。
調整時間從2010年1月1日起執行,調整幅度可參照山西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的幅度確定。
為保證工傷職工待遇穩步增長,確保其基本生活,從今年起,實行工傷保險待遇基本保障線制度,即對1—4級工傷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及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按月領取的撫恤金實行基本保障線制度。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及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基本保障線,由各市根據本統籌地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增長比例、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確定。全省各市在工傷保險待遇調整過程中,對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調整后仍達不到本市確定的基本保障線的,應當調整到基本保障線。省屬國有重點煤礦企業工傷保險待遇基本保障線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另行確定。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要求全省各市2010年1—4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及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基本保障線暫按以下辦法確定:1—4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基本保障線按本統籌地區2010年最低工資標準執行;生活護理費基本保障線按2007年度本統籌地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50%、40%、30%確定;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基本保障線按2008年度本統籌地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的40%、30%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