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
山東省青島市調高工傷待遇
作者:工傷賠償法律網來源:www.wnpump.cn時間:2010-5-4人氣:1209
工傷賠償法律網www.wnpump.cn公布:自2010年1月起,青島市上調工傷1至4級人員和因工死亡人員供養親屬待遇,調整后工傷1至4級人員傷殘津貼月人均增加164.43元。
調整范圍:2009年12月31日前享受傷殘津貼的1至4級工傷人員(不包括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工傷人員),以及經批準領取生活護理費的工傷人員和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因工死亡人員(含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領取養老金期間死亡人員)供養親屬。青島市內四區符合此次待遇調整條件的人員共1071人。
工傷1至4級人員月傷殘津貼調整標準為:每月分別增加175元、170元、165元和160元;
因工死亡人員供養親屬的撫恤金調整標準為:配偶每月增加70元,其他供養親屬每人每月增加60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基礎上再增加10元。
生活護理費調整標準以2009年青島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2116元為基數,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比例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