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
河北省邢臺市千元以下“小工傷”今后由縣級經辦
作者:工傷賠償法律網來源:www.wnpump.cn時間:2010-6-18人氣:1169
工傷事故簡易處理辦法試行
邢臺市工傷保險工作會議公布:千元以下的“小工傷”處理權限下放到縣級經辦機構,處理時間將由過去的一兩個月縮短為兩三天。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工傷事故可以使用簡易處理辦法:傷害事故發生時已參加當地工傷保險統籌,并符合《工傷保險條例》和《河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關于應當認定或視同工傷情形規定的;職工所受傷害程度輕微,達不到《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9—2006)規定的傷殘等級評定標準,且治療終結后其醫療費用總額在1000元以下的;用人單位與受傷害職工均同意適用簡易處理辦法。
適用簡易處理辦法的傷害事故,用人單位應當在規定的時限內,提供工傷事故簡易處理登記表、受傷害職工的身份證復印件以及受傷害職工就醫的初診病例、就診發票復印件及診斷證明,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工傷事故簡易處理申請。
適用簡易處理辦法工傷事故,由用人單位或工傷職工憑《工傷事故簡易處理登記表》及其它憑證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報銷范圍僅限于醫療費用,同時應當符合河北省工傷保險藥品和診療項目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