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
梅州市調整2011年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
作者:工傷賠償法律網來源:www.wnpump.cn時間:2011-4-18人氣:1979
梅州市人民政府
梅市府函〔2011〕10號
轉發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廣東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和中央、省屬駐梅各單位:
現將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粵府函〔2011〕15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梅州市實際,提出如下貫徹意見,請一并抓好貫徹執行。
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從2011年3月1日起,調整梅州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的標準如下:
一、梅州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由原來每月710元(4.08元/小時)調整為每月850元(4.88元/小時)。
二、梅州市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原來每小時6.9元調整為每小時8.3元。
各縣(市、區)要嚴格執行最低工資制度,對這次調整梅州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要及時向社會公布,加強宣傳和檢查監督,切實保障職工勞動合法權益。
梅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