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
南京市調整2011年最低工資標準
作者:工傷賠償法律網來源:www.wnpump.cn時間:2011-5-5人氣:1593
關于調整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寧人社規〔2011〕1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蘇人社發[2011] 5號)精神,經市政府同意,從2011年2月1日起調整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一類區由原960元/月調整為1140元/月,適用范圍為南京市市區(含江寧區、六合區、浦口區);二類區由原790元/月調整為930元/月,適用范圍為溧水縣、高淳縣。
二、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一類區由原7.8元/小時調整為9.2元/小時;二類區由原6.4元/小時調整為7.5元/小時。適用范圍同最低工資標準。
三、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下列內容
(一)加班加點的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四、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月工資在剔除第三條規定的項目和個人按下限繳存住房公積金后,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五、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貫徹落實工作,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肅查處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行為,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二О一一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