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
關于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有關事項的通知
作者:工傷賠償法律網來源:www.wnpump.cn時間:2011-5-21人氣:2784
關于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有關事項的通知
通人社工〔2011〕7號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新修訂的《工傷保險條例》有關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規定,結合南通市實際,現將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支付的標準、程序和要求明確如下:
一、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的計算標準按照《江蘇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江蘇省人民政府第29號令)的規定,今后有新規定的從新規定。
二、凡工傷發生后與原單位連續保持勞動關系且正常繳納工傷保險費,自2011年1月1日起,與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五到十級工傷職工,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三、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工傷職工所在單位向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并按要求提交:1.《工傷職工一次性醫療補助金申請表》;2.該職工的勞動合同;3.已辦理的退工通知單;4.已辦理的工傷保險停保花名冊。
四、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受理后,對符合條件且無異議的,自受理之日起2個月內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的,自鑒定生效之日起1個月內支付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對拒不接受復查鑒定的工傷職工,停止其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南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