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
參保的工傷職工能夠享受多種福利待遇
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公布,參保的工傷職工能夠享受多種福利待遇。
工傷配假肢可按規定報銷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相關規定執行。 參保職工在經辦機構備案后,到簽訂服務協議的定點配置機構配置,由經辦機構與定點配置機構結算費用。
停工留薪期照享福利待遇
職工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時停工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情況特殊,在合肥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適當延長,但不得超過12個月。
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在停工留薪期間需要護理由所在單位負責。
領生活護理費去郵儲網點
對于生活困難的工傷職工而言,每月可以領“護理費”,無疑是個好消息。工傷職工已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合肥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30%。 生活護理費,相關部門會委托郵局社會化發放,每月22日前,職工可就近到郵局儲蓄網點領取。
“舊傷復發”經確認能享待遇
工傷職工舊傷復發,經確認需要治療的,可按規定享受工傷醫療待遇、配置輔助器具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 如需住院治療的,職工應先在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備案再到簽訂服務協議的定點醫療機構治療。職工醫療終結后符合規定的,治療費用由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與院方聯網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