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
山西屯蘭礦難賠償標準不低于20萬/人
作者:Admin來源:網絡收集時間:2011-9-5人氣:788
2009年 2月23日,山西屯蘭煤礦事故井下救援已經基本結束,事故的善后工作全面展開。發生在2月22日凌晨2時20分的屯蘭煤礦瓦斯爆炸事故,目前已造成74人遇難,114人住院觀察、治療。
山西省衛生廳副廳長王俊在今天的新聞發布會上說,在各醫院收治的114名傷員中,26名較重傷員經全力搶救,21人已脫離生命危險;5名傷情危重的人員中,經專家會診,全力救治,3人傷情明顯好轉,其余兩名生命體征平穩。傷員救治也引起衛生部的高度重視,一名副部長已帶領專家趕到山西指導救治。
目前,74名遇難礦工的家屬都已到達礦區,遺體辨認工作正在進行。山西焦煤屯蘭礦承諾將按照國家規定對事故遇難者進行賠償,工傷賠償標準將不低于每人20萬元。屯蘭煤礦系國有大礦,職工均有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目前兩項保險的理賠程序已經啟動。2月23日,2806萬元的礦難傷亡職工的工傷保險補償和賠付預付金已到達山西焦煤集團賬戶,這些預付金將被按照工傷保險條例有關規定,主要用于搶救治療費、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和喪葬費、供養親屬撫恤金等。這次事故中的受傷人員待傷殘鑒定后,可享受相應的傷殘待遇;工亡職工子女被撫養至18周歲后,若考上大學每年還可享受3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就學救濟金。
山西焦煤集團已作出決定,免去發生爆炸事故的西山煤電集團公司屯蘭礦礦長、總工程師職務,撤銷屯蘭礦安全副礦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