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平工資
淄博市人民政府關于發布2011年企業工資指導線的通知
淄政字〔2011〕77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高新區、文昌湖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引導企業職工工資合理增長,使企業工資分配與國家宏觀政策相協調,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發布2011年企業工資指導線的通知》(魯政字〔2011〕148號)精神,結合淄博市實際,現發布2011年我市企業工資指導線,并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1年企業工資指導線方案
以2010年全市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793元為基數,確定2011年淄博市企業工資指導線為:
�。ㄒ唬┢髽I職工貨幣工資增長基準線:15%。
(二)企業職工貨幣工資增長上線(預警線):23%。
�。ㄈ┢髽I職工貨幣工資增長下線:6.5%。
二、落實企業工資指導線的基本要求
�。ㄒ唬┢髽I根據生產經營狀況按照工資指導線要求安排工資增長。生產經營正常、經濟效益增長的企業,應圍繞工資指導線的基準線安排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生產經營較正常、經濟效益一般的企業,可在基準線和下線之間安排工資增長。生產經營比較困難、上年虧損且當年可能出現虧損的企業可按下線安排工資增長,亦可暫不增加工資。競爭性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含國有相對控股企業,下同),本年度職工工資增長不得突破工資指導線的上線(預警線)。壟斷行業及財政補貼的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幅度不得突破基準線。
�。ǘ┖侠碚{節國有企業負責人與職工的分配關系。企業安排年度工資增長時,職工平均工資不增長的,企業負責人(指企業經營者及領導班子成員,下同)工資亦不能增長;企業工資增長達不到工資指導線要求的,要同比例扣減企業負責人收入;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低于本地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企業負責人收入增幅不得高于本企業職工工資增幅;一線職工(除企業中層及中層以上職工)年度工資增長幅度不得低于本企業平均工資增長幅度。
�。ㄈ┱J真落實企業工資指導線實施方案備案、審核制度。企業應根據《山東省企業工資支付規定》,在工資指導線發布30日內,通過集體協商的方式制定落實工資指導線實施方案,并向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備案審核。
三、加強落實工資指導線的組織實施
工資指導線制度是企業工資宏觀調控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指導和調控企業工資分配的重要措施。各級、各有關部門和企業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本地區或所屬企業工資分配的指導,依據發布的工資指導線,合理確定工資增長幅度和工資分配方案。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國資、國稅、地稅等部門要加強對企業落實工資指導線實施方案的監督檢查,維護職工權益,促進企業發展,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同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能,積極推進集體合同“彩虹計劃”和工資集體協商3年規劃的實施,引導企業和基層工會開展工資集體協商要約行動,推動企業建立工資集體協商機制,指導企業與職工通過開展工資集體協商落實企業工資指導線,建立健全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各區縣要及時將貫徹工資指導線的落實情況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附件:2011年企業工資增長審核備案表
淄博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