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
合肥市:2008年調整三項工傷保險待遇
作者:工傷賠償法律網來源:時間:2009-6-11人氣:905
合肥市2008年調整三項工傷保險待遇
為切實保障因工致殘人員和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的基本生活,我市對2007年12月31日前發生的工傷,享受傷殘津貼和生活護理費的職工以及享受因工死亡供養親屬撫恤金的人員工傷保險待遇進行調整。從2008年7月1日起補發。市工傷生育保險中心對參保范圍內符合此次調整條件的人員,在認真進行復核和生存狀況調查的前提下,按政策規定調整三項保險待遇。
調整后:1.傷殘津貼:一級、二級、三級、四級傷殘職工人均每月分別增加316.86元、366.63元、328.74元、316.48元;
2.生活護理費: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調整后每人每月1034.46元,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調整后每人每月827.57元,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調整后每人每月620.7元;
3.供養遺屬撫恤金:配偶調整后人均每月694.62元,其他供養遺屬撫恤金調整后人均每月516.41元。
三項待遇調整現已圓滿結束,有關人員可持儲蓄卡就近到郵政儲蓄網點領取相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