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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雖逝未安息,生者雖生未解脫
案件經過:
死者鄭某,系老楊之妻,生前在錦州某制衣有限責任公司上班,并簽訂了勞動合同,其工種為縫紉工。2011年2月26日上班后,鄭某自覺身體不適,9時許經廠長同意,由班長陪同到北鎮市中醫院診病。在門診候診時病情加重,經門診大夫簡單處理后,送至醫院住院部搶救,10時左右因搶救無效死亡。醫院診斷為:心臟驟停。北鎮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北鎮市人社局)作出了北人社工認字(編號)2011-010號認定工傷認定決定書。
錦州市某制衣公司不服,要求撤銷工傷認定書,在提起行政復議敗訴后,又提起了行政訴訟。北鎮市人民法院判決,撤銷北鎮市人社局2011年5月18日作出的北人社工認字(編號)2011-010號認定工傷決定書,并責令北鎮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60內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老楊不服,向錦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2012年3月8日錦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北鎮市人社局接到法院判決后,及時通知楊吉民及用人單位,并送達了舉證通知書,用人單位未提交新的證據。
距離判決生效至今已近4個月,但北鎮市人社局卻遲遲沒有作出工傷認定結論。老楊多次找局長和局其他領導皆告知正在調查研究,讓老楊耐心等待。難道老楊就人社局的違法違紀行為就只能苦苦的遙遙無期的等待?老楊被迫走上了信訪投訴之路。
維權經過:
第一站:北鎮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2012年6月26日8點,老楊到北鎮市紀律檢查委員會信訪辦公室,工作人員招待了他,老楊將事實經過和準備好的材料交給了工作人員。
工作人員:“這事不屬于違紀問題,不歸我們管。”
老楊當場提出異議:“這明顯是北鎮市人社局主管領導沒有盡到法律、國家賦予其的職責,拿人民的錢,不為人民辦事。”
工作人員被迫給北鎮市人社局局長打電話,但接通后卻走出了辦公室。
工作人員通話后答復:“這事北鎮市人社局正在開會研究討論,希望你們耐心等待。”
老楊問:“我就想知道需要討論多久,多久才能給我答復。北鎮市人社局與調查的單位北鎮市中醫院是對門,現在已經調查討論了將近4個月了調查結果還沒有出來嗎?我們還需要等待多久,希望北鎮市紀委給我們一個滿意的答復。”
面對老楊的發問,紀委的工作人員惆悵了一會兒未語。此時電話響了。
工作人員掛斷電話后答復:“我們已經盡到電話督促的義務,已經盡到了我們應有的職責。”
交涉無果后,老楊被迫走出了北鎮市紀委。
第二站:北鎮市信訪大廳。
2012年6月26日9點,老楊到北鎮市信訪大廳,接訪人員給了他一份登記表,填完表后,接訪人員對他的情況進行了詢問。
接訪人員:“你已經經過了法律的判決,這問題屬于涉法涉訴問題,不屬于我們信訪部門管轄。”
老楊提出異議:“現在是北鎮市人社局行政不作為,你們不能以已經涉法涉訴為由不予受理。”
接訪人員:“你應該去錦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這事歸錦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管。”
老楊:“我們雖未去錦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但我們現在根據《信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依法向你提出信訪請求,你應當依法受理。”
接訪人員:“我們領導說了只要是涉法涉訴案件,我們一律不管。”
經多次據理力爭后接訪人員仍不聽我們的意見,無奈之下我們走出了信訪大廳。
第三站:民心網。
民心網是遼寧省按照遼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由遼寧省紀委、省監察廳、省政府糾風辦創建網絡工作平臺,公開受理群眾舉報投訴和政策咨詢。
基層紀委和信訪中心的答復,讓我們心寒了,只能網上投訴了。
第四站:錦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經過昨天的信訪,老楊認為,錦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既然判決了,那么就應該有辦法為我們解決這件事情。2012年6月27日8點,老楊到錦州市中院,門衛幫我們電話聯系了主審法官,進過電話溝通。
法官:“你可以提起行政訴訟,訴北鎮市人社局行政不作為。”
但是訴訟程序的時間是漫長的,法官卻沒有告訴老楊。
第五站:錦州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
2012年6月27日8點半,老楊到錦州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首先找的工傷處的工作人員,老楊在陳述了案件經過后,工作人員給予了答復。
工作人員:“我們只能對北鎮市人社局進行業務指導,不能對他們的業務進行干涉,我們無法約束北鎮市人社局的行為。如果向我們這申請工傷認定歸我們管,現在受理部門為北鎮市人社局,他的行為不歸我們管,我們想管也管不了”。
被迫我們找到了錦州市社保局的局長。
局長:“我只管保險這塊,工傷認定我不管,你去找工傷處。”
老楊:“主管工傷處的局長在嗎?”
局長:“在隔壁屋。”
但是隔壁屋卻沒人,無奈老楊走出了錦州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
第六站:錦州市信訪中心。
2012年6月27日9點半,老楊到達錦州市信訪中心,先去的信訪大廳,提交了材料后,接訪人員答復了老楊。
大廳接訪人員:“這事應當找錦州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信訪辦公室。”
但錦州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信訪辦公室空無一人,老楊返回大廳。
大廳接訪人員:“沒在,你去找錦州市信訪綜合辦公室。”
進入綜合辦公室后,遞交了書面材料。
信訪綜合室接訪人員:“這事不歸我們管,你應該去二樓找政法委信訪辦公室。”
政法委的接訪人員接待了我們,了解情況后答復。
政法委接訪人員:“我們只接待對“公、檢、法”部門的投訴,你的事情應當去找涉法涉訴信訪辦公室。”
涉法涉訴辦公室接訪人員:“這種事我們管不了,我們這只管法院的事。你應當去北鎮市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或者去找一樓的信訪綜合辦公室,這事歸一樓綜合辦公室的人管。”
我們被迫又回到了一樓的綜合辦公室。
信訪綜合室接訪人員:“這事真不歸我們管,我幫你給錦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長打電話問下吧。”
接訪人員撥通了錦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長的電話。
信訪綜合室接訪人員:“你這事法院的人說你應該去北鎮市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我們無權干涉。”
第七站:錦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2012年6月27日11點,老楊進入錦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紀委的人員在查閱我們提供的材料和聽取了我們的意見后,受理了我們的請求。
老楊:“咱們大約多長時間能出結果呀?”
工作人員:“最少3個月,我得把材料遞往領導那,領導什么時候看,什么時候管,我也沒法決定。”
老楊:“那謝謝您了,希望您盡快把我們的材料遞過去。”
在走遍了所有的維權部門后,老楊心灰意冷,不經感嘆:“難道現今已經沒有為老百姓主持公道的部門了嗎?難道就這樣讓我的妻子含冤而死,不得安息!我必將上訪進行到底,市里不管我就去省里,省里不管我就去北京。”
人民自古皆不愿上訪,是各部門的不作為逼迫人民走上了這條艱辛之路。望死者早日安息,生者早日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