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關注
勞動合同法“大修”中,爭議不斷
核心提示
2008年1月1日,新中國首部勞動合同法正式施行,社會上勞務派遣單位數量大幅增加、勞務派遣用工規模迅速擴大。但是勞務派遣中的一些問題也日益突出。勞務派遣單位準入門檻太低,經營不規范;許多用工單位長期大量使用勞務派遣工,有的用工單位甚至在主要經營崗位上使用勞務派遣工或把勞務派遣作為用工主渠道;被派遣勞動者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同工不同酬、不同保障待遇。這三大問題被人們所詬病。
日前,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了勞動合同法修正案(草案),規范勞務派遣引起了各界廣泛關注。
勞務派遣用工崗位被嚴格限制
案例:小劉被省會某勞務派遣公司派遣到一家醫療器材銷售公司工作,成了該公司的一名業務員。據了解,該公司有100多名業務員,其中勞務派遣工占了將近一半。每名業務員都是靠推銷產品作為主要收入來源,小劉覺得,自己干的工作和非勞務派遣人員干的一樣,可是卻不能像對方一樣成為企業的正式員工。
草案內容:草案規定勞務派遣只能在“三性”崗位上實施,并對“三性”崗位作了進一步界定:臨時性是指用工單位的工作崗位存續時間不超過6個月;輔助性是指用工單位的工作崗位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替代性是指用工單位的職工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在該工作崗位上無法工作的一定時期內,可以由被派遣勞動者替代工作。
草案評析:“‘三性崗位’雖有明確但仍有不足,應多標準界定。”石家莊市工傷職業病法律援助與研究工作站律師王勝利表示,“三性”的界定也很不明確。例如:臨時性崗位僅僅靠崗位存續時間不超過6個月來界定,容易被惡意使用。用人單位使用勞動者滿6個月后,另設一個不同名稱的崗位做同樣的活,繼續使用派遣工,這樣就讓單位鉆了空子。
而河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教師劉蓓表示,如果按照“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崗位”來界定“輔助性”崗位,這一類崗位的數量就會大大增加。劉蓓解釋說:“比如說,在銀行工作,除了行長以外,保安、柜臺職員都屬于輔助性的工作,而如果‘三性’崗位界定不明,就會導致勞務派遣被濫用。”劉蓓表示,為防止用人單位惡意利用法律,應多標準界定“三性”崗位,從而更嚴格地規范勞務派遣用工行為。
對設立派遣單位實行行政許可
案例:來自邯鄲的王某通過某勞務派遣公司,在省會一家工地上打工,雖然待遇尚可,但是王某卻始終心存擔憂。“不久前,我的老鄉在工作時,不慎將腿摔成骨折,住院治療花去數萬元,等他找勞務派遣公司進行工傷賠償時,卻發現該公司已經人去樓空了。”王某表示,自己從事的行業危險性大,也不知道自己所屬的勞務派遣公司是不是正規的。
記者了解到,自從《勞動合同法》實施以來,從事勞務派遣的單位快速增長起來。由于目前勞務派遣單位的準入門檻低、承擔責任的能力差,因此,一旦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傷等事故,其合法權益將難以得到保障。
草案內容:現行勞動合同法第57條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應當依照公司法有關規定設立,注冊資本不得少于50萬元。而草案則修改為: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向勞動行政部門依法辦理行政許可,注冊資本不得少于人民幣100萬元。
草案評析:“把注冊資本從50萬元提升到100萬元,是因為勞務派遣公司準入門檻低,素質良莠不齊,一旦被派遣人員權益受到侵害,很難獲得賠償。”劉蓓表示,還應增加對從業人員的數量和資格的規定,并對跨地區勞務派遣單位設立更高的準入門檻。
對此,王勝利也表示,將注冊資本從50萬元提到100萬元,從形式上看似乎提高了準入門檻,但是并沒有遏制“皮包公司”的產生。實踐中,很多勞務派遣公司通過墊資的方式注冊公司,而注冊之后將資金撤出,留下一個空殼。現實中類似這樣的“皮包公司”比比皆是。這樣的公司無法保障派遣工的合法權利,僅僅是注冊資本的提高并沒有實質性解決這個問題。王勝利認為,應當把注冊資金的實繳和使用給予嚴格限制,并規定抽逃資金的法律責任。才能有效地打擊勞務派遣公司墊資后抽逃資金的違法行為,從而切實規范勞務派遣公司的設立和保障派遣工的合法權利。
同工同酬還要同待遇
案例:大學畢業后,小林到一家咨詢公司應聘,被錄取后,對方告訴她,她將會被安排到別的公司工作。因為還沒有合適的工作,小林便答應了。小林在另一單位工作得并不順心:三個月實習期,只有550元基本工資,實習期過后,基本工資被上調至700元,根據工作量發給獎金。剛開始工作那兩年,單位曾陸續給正式員工漲了兩三次工資,沒有勞務派遣工的份兒;每逢節假日,單位發的過節費,他們也比別人少拿近一半。其他的福利更是無從談起。
草案內容:現行勞動合同法第63條規定: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而草案增加規定: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以及與用工單位訂立的勞務派遣協議,載明或者約定的向被派遣勞務者支付的勞動報酬應當符合同工同酬的規定。
草案評析:“‘同工同酬’是廣大勞動者一直以來期待的,但也是很難實現的。”石家莊市勞動爭議仲裁院院長侯振勇告訴記者,一方面勞務派遣用工之所以存在,是因為可以促進勞動力的合理使用,但是也導致勞動者被壓低了工資。侯振勇認為,應當端正勞動者的態度,不能僅憑干一樣的活兒,就主張一樣的權利。另外,侯振勇也表示,當前勞動者收入不單是工資、獎金,還包含住房公積金、各種社會保險以及其他福利,要實現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就應細化同工同酬標準,明確規定同工同酬應包括工資、獎金、加班費以及福利待遇等各類薪酬項目和福利項目。
好法一定要落地有聲
案例:在省會某公司做保安的李先生在獲悉重修《勞動合同法》后特別高興,但是,在高興之余他認為,很多大公司、大企業都存在大量適用勞務派遣工,一旦發生勞務派遣工權益受到侵害的現象,執法單位能否嚴格執法是關鍵。他認為《勞動合同法》一旦修訂之后,一定要加強監管和執法力度。
草案內容:草案第92條修改為:“違反本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未經許可,擅自經營勞務派遣業務的,由勞動行政部門依法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草案評析:“對于一家非法的勞務派遣公司來說,五萬元的罰款并不足以對其進行懲戒。”王勝利表示,對于非法勞務派遣公司來說,還要加大懲罰力度,才能更有效地維護勞務派遣工的合法權益。
王勝利認為,好的法律一定要有強有力的執行力度才行。只有嚴格規范勞務派遣用工,不得把勞務派遣變成用工主渠道;保障被派遣勞動者實現同工同酬等權利;加強對勞務派遣單位的管理,強化勞動行政部門的監督職責;妥善處理好修法前后法律實施的銜接,才能讓修正法草案中的亮點“落地”。
而侯振勇也表示,就目前(草案)來看,還有一些規定比較簡單,“一部好的法律,只有執行到位才能真正有意義。”侯振勇表示,為了進一步規范勞務派遣,切實維護廣大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法律修改對于勞務派遣還應有更嚴格的規定,更縝密的條文,讓用工單位沒有空子可鉆。同時,在不同地區,有適應當地情況的措施配套,才能讓修正后的規定能真正用起來。河北工人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