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系
偽造證據拒絕工傷賠償
作者:工傷賠償法律網來源:www.wnpump.cn時間:2009-6-19人氣:1570
從湖南到東莞打工的黃×元發生工傷事故,向廠方申請工傷待遇,補助金未領到,卻被告知其已收取廠方4萬元。對此,近日他向東莞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得到法院受理。
去年2月12日,黃×元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情況下,進入東莞市某家具公司從事開料工作。3月27日,黃×元發生工傷事故,造成八級傷殘,東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向黃×元一次性支付傷殘補助金9600元。
黃×元說,去年11月1日,他打算辭掉在該公司的工作,便提前一個月提交辭職申請書。主管洪×明在一張A4紙上為他代寫申請書,并讓黃×元簽名,再蓋手指模。
其后雙方協商不成,黃×元分文未得。無奈,黃×元向東莞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此案于今年2月10日開庭,該公司卻拿出兩份證據———黃×元提交的辭職申請書和工傷待遇申請書。內容大意為:黃×元收到社保基金的傷殘補償金;收到工傷待遇4萬元;聲明全部結清工資和加班費以及拒簽勞動合同,申請書右下方左邊“收款人”處有受傷員工黃×元的簽名。“這兩份申請書都是被人偽造的,我從未收過該公司的4萬元。”黃×元非常氣憤,但由于缺乏證據,所以工傷待遇多項請求得不到庭審支持。于是,他向法院提起訴訟。
黃×元的代理律師指出,在雇傭關系中工人常處于弱勢地位,在簽訂勞動合同、工傷待遇申請等方面也常會吃虧。她提醒工人,所簽名的內容一式兩份或復印一份,以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