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文書
職業病鑒定書
作者:衛生部來源:時間:2013-3-30人氣:2790
職業病鑒定書
編號: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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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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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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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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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危害接觸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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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鑒定主要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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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定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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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定結論: 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 (公章) 年 月 日 |
注: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如對設區的市級職業病鑒定結論有異議,可以在接到職業病鑒定書十五日內向 。▍^、市)衛生廳(局)申請省級職業病鑒定。
2.省級職業病鑒定結論為最終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