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勞務派遣用工管理的指導意見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文件
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勞務派遣用工管理的指導意見
新人社發〔2012〕70號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勞務派遣作為一種新的用工方式,在促進靈活就業、滿足用人單位靈活用工需求、減少“摩擦性失業”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在實踐中也存在著一些問題。為認真貫徹落實勞動合同法,進一步規范勞務派遣用工,維護被派遣勞動者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加強和規范勞務派遣用工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勞動合同法頒布實施后,勞務派遣用工在一定程度上得到規范,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簽訂、社會保險繳納等情況得到進一步改善。但也存在規避法律法規、濫用勞務派遣工、被派遣勞動者與用工單位職工同工不同酬等實際問題,損害了被派遣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影響了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當前,我區正處于加強社會管理,構建和諧穩定勞動關系的關鍵時期,依法規范勞務派遣用工行為,依法維護被派遣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事關廣大職工切身利益,事關企業發展和社會穩定。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和規范勞務派遣用工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從深入貫徹國家和自治區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先進表彰暨經驗交流會議精神出發,加強對本地區勞務派遣用工形勢研判,采取有力措施妥善處理勞務派遣領域的突出問題,切實維護被派遣勞動者的合法利益,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
二、從源頭上加強對勞務派遣單位規范派遣用工的依法指導。針對當前勞務派遣底數不清、情況不明等情況,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加強摸底調查,準確掌握轄區內勞務派遣單位戶數、被派遣員工人數、被派遣員工的派遣單位和崗位趨向、勞動合同簽訂及社會保險繳納等情況,實現對勞務派遣用工的動態管理。要采取主動上門等服務方式,深入勞務派遣單位特別是跨地區派遣勞動者、勞務派遣人員數量大且勞動合同簽訂率低的勞務派遣單位,指導勞務派遣單位依法與被派遣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健全勞動合同制度,切實提高勞動用工管理制度化、規范化水平。要督促勞務派遣單位建立包括勞動者姓名、性別、公民身份證號碼、戶籍地址、聯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時間、勞動合同簽訂期限等內容詳細的職工名冊。要通過制定勞務派遣協議示范文本等形式,指導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訂立包括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繳納數額與支付方式等內容的勞務派遣協議,進一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三、積極引導用工單位進一步規范勞務派遣用工管理。針對目前部分勞務派遣單位濫用勞務派遣工、用工不規范等問題,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依法指導用工單位逐步規范勞動用工行為。引導其采取直接用工方式,逐步減少本單位勞務派遣用工規模。要督促用工單位依法履行提供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告知被派遣勞動者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等相關義務。要繼續落實和完善工資集體協商、工資指導線、人力資源市場工資指導價位、行業人工成本信息指導制度,引導用工單位合理進行工資分配,保證被派遣員工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引導用人單位改善勞動條件和生活福利設施,加強對被派遣勞動者的人文關懷,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要引導用工單位采取擇優錄用和拓寬職業發展空間等措施,充分調動廣大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積極性,進一步增強職工的歸屬感,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
四、加強對勞務派遣用工的監察執法和勞動爭議調處力度。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要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及時高效地處理被派遣勞動者的舉報投訴案件,對不依法與派遣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不按時足額支付工資、不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勞務派遣單位,依法進行查處。要針對部分用工單位將本單位職工直接轉為勞務派遣以及通過“假外包、真派遣”等形式規避法律責任的突出問題組織開展專項檢查,依法嚴肅處理一批典型案例,并向社會公布。要積極會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開展專項治理,依法取締非法從事勞務派遣的機構或組織,依法查處超出核定經營范圍從事勞務派遣領域的違法活動。要加強勞動爭議調解和仲裁工作,對涉及被派遣勞動者勞動合同簽訂、工資支付、社會保險繳納等勞動爭議案件,做到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快速結案,切實維護勞動爭議雙方合法權益。各級勞動保障監察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機構要聯合勞務派遣單位所在地的相關部門加強對跨地區勞務派遣的監督檢查和調解仲裁工作。
五、充分發揮勞務派遣行業協會的自律作用,促進行業規范發展。要積極推進勞務派遣行業協會建設,進一步擴大行業協會覆蓋面。各級勞務派遣行業協會要在市場準入、服務標準、規范運營、監督管理以及市場退出等環節中充分發揮作用,進一步提升勞務派遣單位人力資源管理專業化水平,促進勞務派遣制度健康有序發展。當前,勞務派遣行業協會要積極探索建立勞務派遣單位資質信用考評體系,定期向公眾提供勞務派遣單位的信用等級情況,維護勞務派遣市場公平競爭。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和規范勞務派遣用工在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中的基礎性作用,進一步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切實擔負起對本行政區域內勞務派遣行業的監管職責。要加強領導,明確責任,采取有力措施,把這項工作抓緊、抓好、抓出成效。各地要主動加強與工會組織、企業組織等相關部門和單位的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動勞務派遣在規范中發展。各地可結合當地實際,適時對本地區勞務派遣單位及用工單位、特別是本部門開辦的勞務派遣單位執行勞動合同法的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總結好的經驗,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