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一级毛片视频-美国一级毛片片aa久久综合-美国一级毛片免费视频观看-美国一级毛片免费看成人-亚洲欧美日韩精品-亚洲欧美日韩国产一区图片

江蘇省

江蘇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新舊條款對照分析表

作者:Ft22來源:時間:2015-10-25人氣:2712

修訂的江蘇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已經省人民政府第54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并公布,辦法將從201561日起施行200523日發布的《江蘇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同時廢止。現對新舊辦法內容逐條進行對照分析如下

注:

1、紅色字體部分為修改前后的變化。

2黃色背景加黑色字體為新增的內容。

3黃色背景加紅色字體為刪除的內容。

舊辦法

新辦法

備注

第一條 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分散用人單位的工傷風險,根據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以下稱《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促進工傷預防和工傷康復,分散用人單位的工傷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以下稱《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1.將“促進工傷預防和工傷康復”增加為立法目的。

2.《社會保險法》舊辦法出臺后頒布,本次修改將《社會保險法》加入制定新辦法的依據之一。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各類企業、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或者雇工(以下統稱職工)適用《條例》和本辦法。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或者雇工(以下稱職工),適用本辦法。

辦法根據2010年修訂《工傷保險條例》對適用主體范圍做了相應修改,并增加了國家機關

第三條 工傷保險費的征繳按照《江蘇省社會保險費征繳條例》的規定執行。

第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工傷保險工作。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稱經辦機構)具體承辦工傷保險事務。

1.舊辦法第3內容納入新辦法第6條第1款。

2.本條內容明確了工傷保險事務的負責機構,并將舊辦法中的“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全部修改為“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為本單位全部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用人單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稱經辦機構)辦理繳納工傷保險費申報手續時,應當提交參保職工名單,由經辦機構核實后留存

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為本單位全部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基數,按照本單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基數確定。

4條新增內容明確了工傷保險的繳費基數。


第五條 工傷保險費根據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確定費率。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國家工傷保險費率管理有關規定制定費率浮動辦法。統籌地區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工傷保險費使用、工傷發生率等情況,適用所屬行業內相應的費率檔次確定單位繳費費率。

第六條 工傷保險費的征繳,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和《江蘇省社會保險費征繳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用人單位辦理繳納工傷保險費申報手續時,應當提交參保職工名單,由經辦機構核實后留存。

56條新增內容,明確了工傷保險費率的確定機制。

第五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經辦機構應當加強信息網絡建設,實現資源共享,信息互通,建立全省統一規范的工傷保險信息處理系統。

第七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經辦機構、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以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信息網絡建設,實現資源共享,信息互通,建立全省統一規范的工傷保險信息管理系統。

將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也納入信息共享網絡。

第六條 工傷保險經辦經費和工傷認定所需的業務經費列入同級財政年度部門預算。

第七條 工傷保險基金由設區的市本級、縣(市)分別統籌。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逐步過渡到全市統籌。

第八條工傷保險經辦經費和工傷認定所需的業務經費列入同級財政年度部門預算。

第九條 工傷保險基金逐步實行省級統籌。

第九條將工傷保險基金的省級統籌作為努力方向和目標。

第八條 工傷保險基金存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十條工傷保險基金存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用于《條例》及本辦法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勞動能力鑒定、工傷預防、工傷康復費用,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用于工傷保險的其他費用的支付。

工傷預防費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本條增加了第二款內容,明確工傷保險基金的使用范圍。

第九條 工傷保險基金實行儲備金制度。統籌地區應當按月將已征收的工傷保險費總額的20%轉入儲備金專門帳戶。儲備金達到上一年度各項工傷保險費用的支付總額時不再提取。工傷保險基金有結余的,儲備金先從結余中提取,不足部分按規定在基金中提取

儲備金用于重大傷亡事故的工傷保險待遇支付,以及工傷保險基金當年收不抵支的部分。儲備金不足支付的,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政府墊付。動用儲備金應當經統籌地區人民政府同意,報上一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工傷保險基金實行儲備金制度。統籌地區應當按月將已征收的工傷保險費總額的20%轉為儲備金。儲備金達到上一年度各項工傷保險費用的支付總額時不再提取。工傷保險基金有結余的,儲備金先從結余中提取,不足部分按照規定從當年征收的工傷保險費中轉入。

儲備金用于支付重大傷亡事故的工傷保險待遇,以及工傷保險基金當年收不抵支的部分。儲備金不足支付的,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墊付。動用儲備金應當經統籌地區人民政府同意,報上一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備案。

當工傷保險基金結余不足提取儲備金時,將舊辦法中的“在基金中提取”修改為“從當年征收的工傷保險費中轉入”。

第十條 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會組織可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 1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法律、法規規定的時限內向所在地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可以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明確申報工傷首先是用人單位的義務,用人單位未在限期內申報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可以在1年內申報。

第十二條 申請人不具備申請資格的或者提出的工傷認定申請超過規定時效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予受理。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不予受理工傷認定申請:

(一)申請人不具備申請資格的;

(二)工傷認定申請超過規定時限且無法定理由的

(三)沒有工傷認定管轄權的;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原有基礎上增加了二不予受理工傷認定的情形。

第十一條 申請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當場或者在 1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材料之日起 7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決定。

第十三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決定,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十四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后,應當在15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材料不完整的,應當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決定受理的,應當出具《工傷認定申請受理決定書》;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出具《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決定書》。

將作出是否受理決定的期限從“7個工作日”修改為“15日”。

第十四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提交有關證據材料。

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又無正當理由在限期內不提供證據的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以根據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提供的證據依法作出工傷認定結論

第十五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提交有關證據材料。用人單位、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應當配合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調查核實取證,并提供有關證據材料。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舉證。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在規定時限內不提供證據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可以根據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以及相關部門提供的證據,或者調查核實取得的證據,依法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將申請工傷認定的主體中的“直系親屬”修改為“近親屬”。擴大了可以申請工傷認定的主體范圍。

2.增加了責令用人單位舉證的程序以及舉證時限。

3.增加規定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就相關事實進行調查取證。

第十五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工傷認定:

(一)需要以有關部門對相應事故的結論為依據,而有關部門尚未作出結論的;

(二)由于不可抗力導致工傷認定難以進行的;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

中止工傷認定,應當向申請送達《工傷認定中止通知書》。中止情形消失的,應當恢復工傷認定程序。中止工傷認定的時間不計入工傷認定期限。

第十六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工傷認定:

(一)需要以司法機關、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相關機構的結論為依據,而司法機關、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相關機構尚未作出結論的;

(二)由于不可抗力導致工傷認定難以進行的;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需要中止的其他情形。

中止工傷認定,應當向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和該職工所在單位送達《工傷認定中止通知書》。中止情形消失的,應當恢復工傷認定程序。中止工傷認定的時間不計入工傷認定期限。

1.第一款第一項采用列舉方式明確了相關機構的范圍。

2.第二款對中止工傷認定需要送達的范圍增加了用人單位。

第十六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對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終止工傷認定。

終止工傷認定,應當向申請送達《工傷認定終止通知書》。

第十七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終止工傷認定:

(一)不符合受理條件的;

(二)申請人撤回工傷認定申請的;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可以終止的其他情形。

終止工傷認定,應當向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和該職工所在單位送達《工傷認定終止通知書》。

因申請人撤回工傷認定申請終止工傷認定的,在法定時限內,申請人可以再次申請工傷認定。

1.增加了終止工傷認定的情形及終止工傷認定通知送達的范圍。

2.同時增加申請人在撤回工傷認定申請后,在法定期限內還可以再次申請。

第十七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不予受理決定、終止工傷認定決定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第十八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作出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決定、終止工傷認定決定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第十八條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建立醫療衛生專家庫,對列入醫療衛生專家庫的專家,實行聘用制。具體辦法由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制定。

第十九條 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和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分別由省和設區的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工會組織、經辦機構代表以及用人單位代表組成。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建立醫療衛生專家庫,專家選任辦法由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制定。

條為新增內容,規定了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人員的構成。

第十九條 工傷職工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證明;

(二)工傷認定決定;

(三)病歷摘要、出院記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等材料。

申請復查鑒定、再次鑒定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應當提交上次鑒定結論。

第二十條工傷職工經治療或者康復,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或者停工留薪期滿的,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親屬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并按照規定提交有關資料。

新辦法明確將“停工留薪期滿”作為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的理由之一

第二十條 勞動能力鑒定費以及鑒定過程中進行必要醫療檢查的費用,參加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第二十一條勞動能力鑒定費以及鑒定過程中符合工傷保險有關規定的醫療檢查費,工傷職工參加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職工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第二十一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職工被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后,對符合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醫療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二十二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時,用人單位應當采取措施使受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第二十三條 達到國家工傷康復定點機構標準的醫療或者康復機構,可以與統籌地區經辦機構簽訂工傷康復服務協議,提供工傷康復服務。

第二十四條 工傷職工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組織勞動能力鑒定專家或者工傷康復專家確認具有康復價值的,應當由簽訂服務協議的工傷康復機構提出康復治療方案,報經辦機構批準后到簽訂服務協議的工傷康復機構進行工傷康復。

本條為新增條款,對工傷康復作出了明確規定

第二十二條 工傷職工的停工留薪期,應當憑職工就診的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出具的休假證明確定。停工留薪期超過12個月的,需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間,用人單位不得與其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 工傷職工的停工留薪期應當憑職工就診的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或者簽訂服務協議的工傷康復機構出具的休假證明確定。停工留薪期超過12個月的,需經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停工留薪期結論為最終結論。

在停工留薪期間,用人單位不得與工傷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1.在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新增工傷康復機構的規定后,相應地,新增工傷康復機構也可出具休假證明以確定“停工留薪期”。

2.關于停工留薪期,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的結論為最終結論。

第二十三條 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工傷職工恢復工作一段時間后,又發生難以安排工作的情形的,以難以安排工作時本人工資為基數由用人單位計發傷殘津貼;難以安排工作時本人工資低于發生工傷時本人工資的,以發生工傷時本人工資為基數計發。

第二十六條 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工傷職工恢復工作后,又發生難以安排工作的情形的,以難以安排工作時本人工資為基數由用人單位計發傷殘津貼;難以安排工作時本人工資低于發生工傷時本人工資的,以發生工傷時本人工資為基數計發。


第二十四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至十級傷殘的,按照《條例》規定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時,用人單位支付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標準為:

(一)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按照統計部門最近一次公布的當地人口平均預期壽命與解除、終止勞動關系時的年齡之差計算,五級的,每滿一年發給 1.4個月的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六級的,每滿一年發給1.2個月的當地職工平均工資;七級的,每滿一年發給1個月的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八級的,每滿一年發給0.8個月的當地職工平均工資;九級的,每滿一年發給0.4個月的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十級的,每滿一年發給0.2個月的當地職工平均工資。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患職業病的工傷職工,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發 40%

(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以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按照傷殘等級和解除、終止勞動關系時的年齡,分別發給 1-36個月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單位:個月

年齡

等級

20周歲以下

20-30周歲

30-40周歲

40-50周歲

50-55周歲

55-60周歲

五級

36

30

24

18

12

6

六級

30

25

20

15

10

5

七級

24

20

16

12

8

4

八級

18

15

12

9

6

3

九級

12

10

8

6

4

2

十級

6

5

4

3

2

1

注: 20-30周歲含20周歲,不含30周歲,依此類推。

(三) 作為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計發基數的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為解除、終止勞動關系時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

工傷職工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后,工傷保險關系終止。

第二十七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至十級傷殘,按照《條例》規定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時,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的基準標準為:五級20萬元,六級16萬元,七級12萬元,八級8萬元,九級5萬元,十級3萬元。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基準標準為:五級9.5萬元,六級8.5萬元,七級4.5萬元,八級3.5萬元,九級2.5萬元,十級1.5萬元。

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等情況,在基準標準基礎上上下浮動不超過20%確定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標準,并報省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備案。

患職業病的工傷職工,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發40%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基準標準的調整,由省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省財政部門報省人民政府批準確定。

第二十八條 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且解除勞動關系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按照下列標準執行:不足5年的,按照全額的80%支付;不足4年的,按照全額的60%支付;不足3年的,按照全額的40%支付;不足2年的,按照全額的20%支付;不足1年的,按照全額的10%支付,但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除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者按照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五至十級工傷職工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的具體辦法由統籌地區經辦機構制定。

第二十九條 工傷職工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后,工傷保險關系終止,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不再受理其本次傷殘的勞動能力復查鑒定申請。

1.根據修改后的《工傷保險條例》將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原來的“用人單位支付”修改為“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的支付標準不再與人均壽命、年齡掛鉤,修改成按傷殘等級統一標準;并授權各市可在基準的20%上下范圍內浮動。

3.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標準也不再與職工平均工資、年齡掛鉤,修改成按傷殘等級統一標準。并授權各市可在基準的20%上下范圍內浮動。

4.新增離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工傷員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下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支付標準。

5.明確領取兩項一次性補助金后,不再受理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第二十五條 因工致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至四級工傷職工的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自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次月起支付。

因工死亡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自死亡當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自死亡的次月起支付。

第三十條 因工致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工傷職工的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自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次月起計發。

因工死亡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自職工死亡當月起計發,其供養親屬撫恤金自職工死亡的次月起計發。


第二十六條 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由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幅度和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居民消費價格水平上漲幅度于每年71調整。

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的調整幅度為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幅度的 70%和居民消費價格水平上漲幅度的30%之和,即調整后的計發金額=調整前的計發金額×1+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幅度×70%+居民消費價格水平上漲幅度×30%)。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幅度或者居民消費價格水平上漲幅度為負數時,用0替代計算。

第三十一條 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由設區的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

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以及生活護理費調整方案,經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同意報省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省財政部門批準后執行。

將舊辦法中確定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的調整幅度的標準予以刪除,改成由社保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制定方案,經市政府同意并報省社保和財政部門批準后才可執行。

第二十七條 職工再次發生工傷,應當對新傷評定傷殘等級,并按照新傷評定的傷殘等級和再次工傷時的本人工資,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新傷和老傷合并評定的傷殘等級符合按月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按照合并評定的傷殘等級和再次工傷時的本人工資,享受有關工傷保險待遇。

第三十二條 職工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期間多次發生工傷,符合《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規定享受相關待遇的,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單位發生工傷的最高傷殘級別,計發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將在同一用人單位多次發生工傷的情形下工傷待遇修改為按“最高傷殘級別,計發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第三十三條 工傷復發因傷情變化復查鑒定傷殘等級改變的,不再重新計發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其他工傷保險待遇按照新的傷殘等級享受。達到領取傷殘津貼條件的,以舊傷復發時本人工資為基數計發傷殘津貼;舊傷復發時本人工資低于發生工傷時本人工資的,以發生工傷時本人工資為基數計發。

本條為新增內容。明確工傷復發導致傷殘等改變的,除不再重新計發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外,其他待遇按新傷殘等級享受

第二十八條 用人單位破產、撤銷、解散進行資產變現、土地處置和凈資產分配時,應當優先安排解決工傷職工的有關費用。有關工傷保險費用及工傷待遇支付按照以下辦法處理:

(一)一至四級工傷職工至法定退休年齡應當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一次性劃撥給經辦機構,并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

(二)五級、六級工傷職工,按照本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標準的 120%發給其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保險關系終止;

(三)七至十級工傷職工,按照本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標準的 110%發給其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保險關系終止。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破產、撤銷、解散、關閉進行資產變現、土地處置和凈資產分配時,應當優先安排解決工傷職工的有關費用。有關工傷保險費用以及工傷待遇支付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一)一至四級工傷職工至法定退休年齡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費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由本人繳納個人繳費部分,由用人單位將應當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一次性劃撥給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并入醫療保險基金財政專戶;

(二)五至十級工傷職工,分別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按照本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發給其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保險關系終止。

1.本條第一款第一項明確規定,由工傷職工本人繳納個人繳費部分,單位繳納的部分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由單位一次性劃撥給醫療保險經辦機構。

2.將舊辦法五至十級傷殘支付的特殊標準統一修改為同正常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時的標準一致。刪除了舊辦法中加付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 用人單位分立、合并、轉讓 ,工傷職工不轉入承繼單位的,按照本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從原用人單位有效資產變現收入中安排 工傷職工的有關費用 。

用人單位分立、合并、轉讓 , 工傷職工轉入承繼單位的, 承繼單位應當承擔原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責任; 原用人單位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承繼單位應當到當地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變更登記。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分立、合并、轉讓,工傷職工轉入承繼單位的,承繼單位應當承擔原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責任,并到當地經辦機構辦理參加工傷保險或者變更工傷保險關系的手續。

用人單位分立、合并、轉讓,工傷職工不轉入承繼單位的,按照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時享受的有關待遇執行。

同上一條一樣,將有關工傷待遇修改為與同正常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時的標準一致。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實行承包經營,使用勞動者的承包人不具備用人單位資格的,由具備用人單位資格的發包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六條 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用人單位將工程或者經營權發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者自然人,該組織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勞動者發生事故傷害,勞動者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由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發包方承擔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承擔的工傷保險責任,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可以將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發包方作為用人單位按照規定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明確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將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發包方作為用人單位按照規定作出工傷認定。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或者經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指派職工到其他單位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用人單位與其他單位可以約定補償辦法。

用人單位職工非由單位指派到其他用人單位(以下稱實際用人單位)工作的,由實際用人單位按照《條例》和本辦法規定的項目和標準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職工在兩個以上用人單位就業的,其就業的每一個用人單位都應當分別為其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發生工傷,應當由其受傷時為之工作的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第三十七條 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或者經與職工協商一致指派職工到其他單位工作,職工發生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用人單位職工非由單位指派到其他用人單位工作發生工傷的,由實際用人單位按照《條例》和本辦法規定的項目和標準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職工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用人單位同時就業的,其就業的每一個用人單位都應當為其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發生工傷的,應當由其受傷時為之工作的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1.刪除了指派職工到其他單位時兩個單位之間可以約定工傷補償辦法的內容。

2.將職工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同時就業的范圍刪除了“非全日制工作”的限制。

第三十二條 用人單位依照《條例》和本辦法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或者參加工傷保險后中斷繳費的,未參加工傷保險或者中斷繳費期間,工傷職工的各項工傷保險待遇,均由用人單位按照《條例》和本辦法規定的項目和標準支付。用人單位按照規定足額補繳工傷保險費后,職工繼續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按照《條例》和本辦法規定的項目和標準支付。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依照《條例》和本辦法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或者參加工傷保險后中斷繳費期間,職工發生工傷的,該工傷職工的各項工傷保險待遇,均由用人單位按照《條例》和本辦法規定的項目和標準支付。用人單位按照規定足額補繳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后,職工新發生的工傷保險待遇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按照《條例》和本辦法規定的項目和標準支付。

1.增加了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除了要補繳保險費外還要支付滯納金。

2.將“繼續享受的工傷保險待遇”修改為“職工新發生的工傷保險待遇”,是否存在實質性變化?

第三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不支付工傷職工各項工傷保險待遇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注冊地與生產經營地不在同一統籌地區的,原則上在注冊地參加工傷保險;未在注冊地參加工傷保險的,在生產經營地參加工傷保險。職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后,在參保地進行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并按照參保地的規定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用人單位注冊地與生產經營地不在同一統籌地區,且在注冊地和生產經營地均未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后,在生產經營地進行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并按照生產經營地的規定依法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第三十五條 職工被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給《職工工傷證》,作為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憑證。《職工工傷證》由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統一印制。


舊辦法第33條至35條內容予以刪除。


第三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重新作出不認定為工傷或者不視同工傷決定,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已經支付工傷待遇的,職工應當向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退回已經領取的工傷保險待遇。職工不退回已經領取的工傷保險待遇的,經辦機構和用人單位應當依法追償。

本條為新增內容,明確重新作出不認定工傷決定后,已支付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應予退還。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所稱本人工資,除本辦法第二十三條從難以安排工作時起算外,應當從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時起算,為起算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不足12個月的,按照實際發生的月平均工資計算;不足1個月的以用人單位職工平均月繳費工資計算。 本人工資高于同期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 300%的,按照同期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同期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同期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第四十條 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發生工傷時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

(二)難以安排工作時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難以安排工作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

(三)工傷復發時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工傷復發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

不足12個月的,按照實際發生的月平均繳費工資計算;不足1個月的以用人單位職工平均月繳費工資計算。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新增“難以安排工作時”、“工傷復發時”本人工資的確定依據。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實施前職工按月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標準低于《條例》和本辦法規定標準的,自《條例》實施之日起,按照《條例》和本辦法規定標準執行,以前已發放的低于部分不再追補。

第三十八條 《條例》實施前已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不屬于《條例》第六十四條規定情形,且未享受工傷待遇的,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一年內,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可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供發生工傷時的材料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認定按照發生事故傷害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時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享受工傷待遇的具體辦法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三十九條 《條例》實施前職工已享受工傷待遇,但尚未納入工傷保險管理的,應當納入工傷保險統一管理,具體辦法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規定。


舊辦法37-39條刪除。

第四十條 本辦法自200541起施行。本辦法施行前已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尚未完成工傷認定的,按照《條例》和本辦法的規定執行。1999910日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162號發布的《江蘇省城鎮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規定》同時廢止。

第四十一條 本辦法自201561起施行。200523日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29號發布的《江蘇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同時廢止。本辦法實施前職工按月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標準低于本辦法規定標準的,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按照本辦法規定標準執行,以前已發放的低于本辦法規定標準部分不再追補。


主站蜘蛛池模板: 四虎影视ww5234hucomww网站 | 天堂w | 在线老司机 | 日本福利片在线观看 | 伊人久久中文字幕久久cm | 午夜欧美福利 | 日韩精品一区二区三区毛片 | 台湾美性中文娱乐网 | 特级毛片黑人三人共一女 | 一级毛片视频免费 | 亚洲大尺度视频 | 欧美专区在线观看 | 亚洲爽爽 | 色一情一乱一乱91av | 天天性综合 | 色婷婷丁香六月 | 亚洲伊人久久在 | 天天干天天操天天干 | 四虎影视在永久在线观看 2019 | 伊人久久大 | 日本精品a在线观看 | 青青草原91 | 欧美亚洲国产精品久久 | 三十极夜2免费视频 | 午夜视频1000部免费看 | 天天久久狠狠色综合 | 手机亚洲第一页 | 性生大片免费看 | 色天天综合 | 天堂福利视频 | 欧美一级黄色片子 | 日韩欧美一区二区三区不卡 | 伊人色院成人蜜桃视频 | 色妞bbbb女女女女 | 亚洲成人三级 | 色综合手机在线 | 中文有码第一页 | 色无极在线影院 | 亚洲伊人久久精品 | 日本大片免费观看视频 | 色综合天天综合网站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