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標準
深圳市2007年工傷賠償法定最低標準
深圳市2007年工傷賠償法定最低標準(一至四級)
四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756元/月×18個月=31608元
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1756元/月×12個月=21072元
月傷殘津貼: 1756元/月×75%=1317元
一次性傷殘津貼: 1756元/月×75%×12個月×10年=158040元
月護理費:2926元/月×30%=877.8元
一次性護理費: 2926元/月×30%×12個月×10年=105336元
安家費: 2926元/月×6個月=17556元
合計(一次性支付):333612元
三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756元/月×20個月=35120元
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1756元/月×13個月=22828元
月傷殘津貼: 1756元/月×80%=1404.8元
一次性傷殘津貼: 1756元/月×80%×12個月×10年=168576元
月護理費:2926元/月×40%=1170.4元
一次性護理費: 2926元/月×40%×12個月×10年=140448元
安家費: 2926元/月×6個月=17556元
合計(一次性支付):384528元
二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756元/月×22個月=38632元
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1756元/月×14個月=24584元
月傷殘津貼: 1756元/月×85%=1492.6元
一次性傷殘津貼: 1756元/月×85%×12個月×10年=179112元
月護理費:2926元/月×50%=1463元
一次性護理費: 2926元/月×50%×12個月×10年=175560元
安家費: 2926元/月×6個月=17556元
合計(一次性支付):435444元
一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756元/月×24個月=42144元
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1756元/月×15個月=26340元
月傷殘津貼: 1756元/月×90%=1580.4元
一次性傷殘津貼: 1756元/月×90%×12個月×10年=189648元
月護理費:2926元/月×60%=1756元
一次性護理費: 2926元/月×60%×12個月×10年=210672元
安家費: 2926元/月×6個月=17556元
合計(一次性支付):486360元
注:適用于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間發(fā)生的工傷。
以上標準是依深圳市統(tǒng)計局的《深圳市2006年國民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統(tǒng)計公報》中的城鎮(zhèn)職工年平均工資35107元即月平均工資2926元的標準,和《工傷保險條例》、《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職工工資高于深圳市2006年度社會(城鎮(zhèn))職工月平均工資2926元的300%的,按照2926元的300%即8778元/月計算;工傷職工工資低于深圳市2006年度社會(城鎮(zhèn))職工月平均工資2926元的60%的,按照2926元的60%計算。2926元/月×60%=1756元/月。
2007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