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
滁州市調整工傷保險待遇
作者:Ft22來源:時間:2016-3-10人氣:2162
滁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調整工傷職工生活護理費的通知
滁人社發〔2015〕212號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
為保障因工致殘人員的基本生活,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安徽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有關規定,決定對全市工傷職工的生活護理費進行調整。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對象
2014年12月31日前發生工傷,享受生活護理費的工傷職工。
二、生活護理費調整標準
生活護理費調整標準:以2014年度滁州市職工月平均工資(4194.5元)乘以護理費待遇率。
三、費用來源
參加工傷保險并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或原由養老保險基金支付的享受生活護理費的人員,此次調整增加的部分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調整后的生活護理費從2015年7月1日起執行。
滁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