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規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第三批宣布失效和廢止文件的通知
人社部發〔2016〕5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根據國務院文件清理工作的統一部署,我部對改革開放以來至1998年期間制發的文件進行了清理。其中部分文件因調整對象已消失、工作任務已完成、適用期已滿、已有新規定替代等原因應當宣布失效或廢止。現宣布失效52份文件(見附件1),廢止70份文件(見附件2)。
附件:1.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宣布失效的文件目錄
2.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宣布廢止的文件目錄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2016年5月31日
附件1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宣布失效的文件目錄
序號
文號
文 件 名 稱
清理意見
理 由
1
(79)勞總
險字8號
關于職工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后,其供養直系親屬可否繼續享受勞動保險待遇問題給上海市勞動局的復函
宣布失效
執行完畢
2
(79)勞總
險字9號
關于臨時工勞動保險待遇問題給內蒙古自治區勞動局的復函
宣布失效
執行完畢
3
(79)勞總
險字28號
關于撤銷單位的職工的退休費由誰支付問題給河南省冶金局的復函
宣布失效
執行完畢
4
(79)勞總
險字29號
關于主要副食品提高銷價后,有關職工勞保福利待遇若干問題的通知
宣布失效
執行完畢
5
勞總計字
[1979]71號
關于做好工人退休、退職工作給各省、市等的通知
宣布失效
執行完畢
6
(80)勞總
險字46號
關于退休費、退職生活費、精減人員救濟費可隨工資區類別的調整而變動的通知
宣布失效
執行完畢
7
(80)勞總
險字55號
關于華僑農場歸僑職工退休、退職問題給國務院僑務辦公室的復函
宣布失效
執行完畢
8
勞險字
[1981]13號
關于退休退職到深圳、珠海市的職工,可否加發當地的生活津貼問題給上海市勞動局的復函
宣布失效
執行完畢
9
(81)勞總薪字21號
關于糾正一些單位對升級的技術人員不按現行工資標準級差增加工資問題的通知
宣布失效
已過時效
10
勞險便字
[1981]36號
關于渡口市的艱苦地區津貼能否作為計算退休費基數問題給遼寧省勞動局的復函
宣布失效
執行完畢
11
勞總險字[1981]59號
關于林區津貼應否作為計算退休費退職生活費技術問題給云南省勞動局的復函
宣布失效
執行完畢
12
國人
[1981]191號
關于下達一九八一年度全國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統一調劑計劃的通知
宣布失效
任務完成
13
(82)勞險
字4號
關于學徒工因工殘廢、死亡的待遇問題
宣布失效
調整對象已消失
14
(82)勞險
字5號
關于患一期矽肺病代償機能屬于乙、丙兩類的職工退休后的糧食定量問題的函
宣布失效
調整對象已消失
15
勞險字
[1982]8號
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當月工資照發問題給天津市勞動局的復函
宣布失效
執行完畢
16
勞人培
[1982]12號
關于發出《關于勞動服務公司若干問題的意見》給各省、市、自治區勞動局(廳)等的通知
宣布失效
任務已完成
17
(82)勞險
便字14號
關于供養親屬患病醫療時其輸血費用補助問題給廣東省勞動局的函
宣布失效
調整對象已消失
18
勞人培
[1982]15號
關于頒發《城鎮待業人員登記管理的試行辦法》給各省、市、自治區勞動局(廳)等的通知
宣布失效
任務已完成
19
勞險便字[1982]29號
關于對甘肅省勞動局“關于執行(80)勞總險字36號文件具體問題的請示報告”給甘肅省勞動局的復函
宣布失效
執行完畢
20
勞險便字[1982]31號
關于對國家勞動總局保險福利司(82)勞險字8號函中“領取疾病或非因工負傷救濟費的工人退休、退職時,其退休、退職當月也應當按他們的標準工資發給”的解釋給廣東省勞動局的函
宣布失效
執行完畢
21
勞人培局
[1983]2號
關于對《關于城鎮待業人員登記管理的試行辦法》的補充解釋
宣布失效
任務已完成
22
勞人計
[1983]88號
關于實行《工資基金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
宣布失效
適用期已滿
23
勞人薪
[1983]12號
關于調整部分文藝工作人員和廣播電視播音員工資問題的補充通知
宣布失效
任務已完成
24
勞人培局
[1983]36號
關于印發城鎮青年就業和勞動服務公司補助費年度(半年)決算報表給各省、市、自治區勞動人事廳(勞動局)的通知
宣布失效
適用期已滿
25
勞人培
[1983]56號
關于改革技工學校助學金使用辦法的意見給各省、市、自治區勞動人事廳(勞動局)等的函
宣布失效
任務已完成
26
勞人險
[1983]60號
勞動人事部財政部關于提高職工退休費、退職生活費的最低保證數的通知
宣布失效
執行完畢
27
勞人干函
[1983]116號
關于對山東省曹縣勞動服務公司代干人員可否轉干給山東省人事局的批復
宣布失效
任務已完成
28
勞人險
[1985]13號
關于國營企業職工因工死亡后遺屬生活困難補助問題的通知
宣布失效
適用期已滿
29
勞人險局
[1985]14號
關于企業職工死亡后遺屬生活困難補助問題的通知
宣布失效
適用期已滿
30
勞人險
[1985]15號
關于國營企業離退休職工死亡后,其生前所領取的生活補助費如何發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人事廳(勞動局、人事局)財政廳(局)的通知
宣布失效
已宣布失效
31
勞人干
[1986]3號
關于解決檢察院等系統民警改干遺留問題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人事廳等的通知
宣布失效
任務已完成
32
勞人辦險
[1986]3號
關于“全國邊陲優秀兒女”退休時不能享受全國勞動模范優異待遇給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勞動人事廳、總工會的復函
宣布失效
執行完畢
33
勞人險函
[1986]6號
關于武漢鋼鐵公司要求放寬退休年齡和解決礦山井下職工家屬落戶問題給湖北省勞動人事廳的答復
宣布失效
執行完畢
34
勞人培
[1986]10號
關于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學院招收技工學校應屆畢業生進行單獨考試給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等的通知
宣布失效
任務已完成
35
勞人培
[1986]12號
關于黨政機關辦勞動服務公司幾個問題的規定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人事廳等的通知
宣布失效
任務已完成
36
勞人干函
[1986]16號
關于哈爾濱工商局工作人員來信反映哈爾濱工商局轉干問題給黑龍江人事監察局的函
宣布失效
任務已完成
37
勞人薪[1986]26號
關于請繼續做好企業內部工資改革工作的通知
宣布失效
任務已完成
38
勞人險函[1986]24號
關于提高退休、退職人員生活費問題給山西省勞動局的復函
宣布失效
執行完畢
39
勞人薪[1986]52號
關于國營企業領導干部增加工資問題的通知
宣布失效
任務已完成
40
勞人干函
[1986]61號
關于勞人干局(83)8號《整頓“以工代干”工作中一些問題的意見》文件第七條的解釋給曹晶的復函
宣布失效
任務已完成
41
勞人薪[1986]97號
關于一九八六年適當解決國營企業工資問題的通知
宣布失效
任務已完成
42
勞人薪[1986]98號
關于提高郵電企業外勤人員津貼標準的通知
宣布失效
任務已完成
43
勞人培
[1987]4號
關于清理城鎮青年就業經費中扶持生產資金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人事廳(勞動局)等的通知
宣布失效
任務已完成
44
勞人薪[1987]20號
關于對調整鐵路乘務津貼和流動施工津貼標準的意見
宣布失效
任務已完成
45
勞人培函
[1987]32號
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央級扶持生產資金回收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人事廳(局)的函
宣布失效
任務已完成
46
勞人計
[1987]40號
關于落實基層水利、水土保持管理服務機構人員的勞動計劃等問題的意見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勞動人事廳(局)、水利(水電)廳(局)的函
宣布失效
任務已完成
47
勞險字[1989]23號
關于健全勞動鑒定委員會和工作制度的通知
宣布失效
任務已完成
48
勞辦力字[1991]14號
關于農民工因工致殘返鄉吃糧問題的函
宣布失效
調整對象已消失
49
勞辦險函字[1991]20號
關于臨時工工傷后有關問題的復函
宣布失效
調整對象已消失
50
勞辦發[1993]84號
關于工傷保險提法問題的函
宣布失效
調整對象已消失
51
勞部發[1994]201號
關于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廳字[1994]13號文件精神加強勞動監察工作的通知
宣布失效
任務已完成
52
勞部發[1994]462號
勞動部關于全面開展勞動監察工作的通知
宣布失效
任務已完成
附件2: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宣布廢止的文件目錄
序號
文 號
文 件 名 稱
清理意見
理由
1
(80)勞總
險字27號
國家勞動總局、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整頓與加強勞動保險工作的通知
宣布廢止
已有新規定
2
國人獎
[1980]759號
關于貫徹執行《國務院關于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暫行規定》的通知
宣布廢止
已有新規定
3
勞險字
[1981]14號
國家勞動總局保險福利司全國總工會勞動保險部關于榮獲全國勞動英雄、勞動模范稱號的職工退休時享受特殊貢獻待遇問題給湖北省勞動局、總工會的答復
宣布廢止
已有新規定
4
(81)勞總
險字52號
關于患一期矽肺病代償機能屬于乙、丙兩類職工的待遇問題的通知
宣布廢止
已有新規定
5
(81)勞總
勞字82號
關于國營農林牧漁場職工調動問題給湖南省勞動局的復函
宣布廢止
原依據已廢止
6
(81)勞總
勞字85號
關于不再從農村社員中招工“頂替”退休、退職工人問題的復函
宣布廢止
原依據已廢止
7
國人
[1981]98號
關于統一管理社會科學專業干部業務技術職稱評定工作的通知
宣布廢止
已有新規定
8
國人
[1981]340號
印發《關于國務院頒發的七種業務技術職稱評定工作試點情況和今后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宣布廢止
已有新規定
9
(82)勞險
字3號
關于因交通事故負傷致殘問題的函
宣布廢止
已有新規定
10
(82)勞總
勞字3號
關于工人退休、退職后從農村招收其子女問題的復函
宣布廢止
原依據已廢止
11
(82)勞總
險字4號
關于已經退休、退職的患一期矽肺病代償機能屬于乙、丙兩類職工的待遇問題的復函
宣布廢止
已有新規定
12
(82)勞險
字9號
關于因工殘廢撫恤費等問題的復函
宣布廢止
已有新規定
13
勞人勞
[1982]13號
關于在企業整頓中加強定員定額工作的通知
宣布廢止
原依據已廢止
14
(82)勞險
便字25號
關于患振動病等職業病的職工在休養期間的待遇問題給遼寧省勞動局的復函
宣布廢止
已有新規定
15
勞人干
[1982]144號
關于撤銷行政處分問題的復函
宣布廢止
已有新規定
16
勞人干
[1982]147號
關于制定《吸收錄用干部問題的若干規定》的通知
宣布廢止
已有新規定
17
勞人干
[1982]157號
關于建立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給各省、市、自治區人事局等的通知
宣布廢止
已有新規定
18
勞人干
[1982]160號
勞動人事部印發《勞動人事部關于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暫行規定中幾個問題的解答》的通知
宣布廢止
已有新規定
19
勞人干
[1983]3號
關于懲戒問題的復函
宣布廢止
已有新規定
20
勞人干
[1983]47號
關于獎懲審批權限等有關問題給江蘇省人事局的復函
宣布廢止
已有新規定
21
勞人計
[1983]61號
關于企業職工要求“停薪留職”問題的通知
宣布廢止
原依據已廢止
22
勞人計
[1983]62號
勞動人事部、國家計劃委員會關于國營農林牧漁場職工調動是否需要占用勞動指標給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計劃委員會、勞動局、人事局的復函
宣布廢止
原依據已廢止
23
勞人干
[1983]82號
關于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批示進一步做好出國進修人員回國后專業不對口調整工作的通知
宣布廢止
已有新規定
24
勞人干
[1983]101號
關于獎懲問題的復函
宣布廢止
已有新規定
25
勞人計局
[1983]24號
勞動人事部計劃勞動力局關于國營農林牧漁場職工調動問題的函
宣布廢止
原依據已廢止
26
公發(研)
[1983]161號
關于對職工中被收容勞動教養并注銷城市戶口的人員是否開除公職問題的答復
宣布廢止
原依據已廢止
27
勞人險
[1984]11號
勞動人事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關于城鎮集體企業建立養老保險制度的原則和管理問題的函
宣布廢止
已有新規定
28
勞人計
[1985]5號
關于勞動制度改革綜合試點問題給河南省勞動人事廳的批復
宣布廢止
原依據已廢止
29
勞人險
[1985]14號
關于探親假工資和探親路費計算技術問題的復函
宣布廢止
原依據已廢止
30
勞人險函
[1986]13號
關于城鎮下鄉知識青年在插隊期間患血吸蟲病可否比照因工待遇問題給四川省勞動局的答復
宣布廢止
已有新規定
31
勞人干
[1986]13號
關于做好國家行政機關專業技術職務系列設置準備工作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人事廳、局(人事局)的通知
宣布廢止
已有新規定
32
勞人辦計
[1986]27號
對各地貫徹《國務院關于鼓勵外商投資的規定》中所提問題的答復意見
宣布廢止
原依據已廢止
33
勞人計
[1986]34號
關于實施勞動制度改革四個規定有關問題的復函
宣布廢止
原依據已廢止
34
勞人險
[1987]1號
關于國營企業勞動合同制工人退休養老基金存款利率問題給中國人民銀行的復函
宣布廢止
已有新規定
35
勞人辦教
[1987]4號
關于印發《勞動人事部門工程技術職務設置范圍、任職條件和工作任務的意見》的通知
宣布廢止
與現行規定相抵觸
36
勞人辦教
[1987]5號
關于印發《勞動人事部門經濟專業職務設置范圍、任職條件和工作任務》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人事廳(勞動局、人事局)等的通知
宣布廢止
已有新規定
37
勞人辦計
[1987]9號
關于同意湖北省擴大勞動計劃體制改革試點的批復
宣布廢止
原依據已廢止
38
勞人勞
[1987]15號
關于對黑龍江省有些單位辦理職工退休子女頂替中存在問題的處理意見的函
宣布廢止
原依據已廢止
39
勞人勞
[1987]20號
勞動人事部、公安部關于全民所有制單位勞動合同制工人跨地區轉移工作單位有關問題的通知
宣布廢止
原依據已廢止
40
勞人培
[1987]22號
關于頒發《未取得居留證件的外國人和來中國留學的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的若干規定》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勞動人事廳(勞動局)、公安廳(局)的通知
宣布廢止
已有新規定
41
勞人勞
[1987]31號
關于印發《〈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若干問題解答》的通知
宣布廢止
原依據已廢止
42
勞人計
[1987]42號
關于在安徽省國營農林牧漁場進行勞動計劃管理體制改革和實行勞動合同制試點的通知
宣布廢止
原依據已廢止
43
勞人干
[1987]62號
關于發布《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職級獎懲暫行處理辦法》的通知
宣布廢止
已有新規定
44
勞險字
[1992]16號
關于外派勞務人員傷、殘、亡善后處理問題的復函
宣布廢止
已有新規定
45
勞辦險字
[1992]23號
關于鄉鎮企業事故賠償問題是否由勞動部門處理的復函
宣布廢止
已有新規定
46
勞險字
[1992]27號
關于企業內部個人承包中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
宣布廢止
已有新規定
47
勞辦力字
[1993]16號
關于因工負傷致殘的勞動合同制工人被判刑后可否享受因工負傷待遇問題的復函
宣布廢止
已有新規定
48
勞辦發
[1993]90號
關于離退休人員在單位組織外出療養途中發生意外傷亡問題的復函
宣布廢止
已有新規定
49
勞部發
[1993]246號
關于切實保障企業職工合法權益的通知
宣布廢止
與現行規定相抵觸
50
勞辦發
[1994]18號
關于印制勞動監察證件的通知
宣布廢止
已有新規定
51
勞部發
[1994]54號
關于開展受理群眾舉報勞動違法案件工作的通知
宣布廢止
已有新規定
52
勞部發
[1994]118號
關于加強外商投資企業和私營企業勞動管理切實保障職工合法權益的通知
宣布廢止
與現行規定相抵觸
53
勞部發
[1994]130號
關于勞動監察證件發放管理問題的通知
宣布廢止
已有新規定
54
勞辦發
[1994]131號
關于外派勞務人員因工傷亡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
宣布廢止
已有新規定
55
勞辦發
[1994]177號
關于在工作時間發病不作工傷處理的復函
宣布廢止
已有新規定
56
勞辦發
[1994]282號
關于外派船員傷亡善后處理問題的復函
宣布廢止
已有新規定
57
勞辦發
[1994]296號
關于對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處理時限問題的復函
宣布廢止
已有新規定
58
勞辦發
[1994]324號
關于企業職工因承包在外勞動過程中發生傷亡問題的復函
宣布廢止
已有新規定
59
勞辦發
[1995]11號
關于私人包工負責人工傷待遇支付問題的復函
宣布廢止
已有新規定
60
勞辦發
[1995]120號
對“關于勞動監察中執行勞動部文件有關行政處罰標準問題的請示”的復函
宣布廢止
原依據已廢止
61
勞辦發
[1995]153號
關于企業招工考核時發生傷亡事故問題的批復
宣布廢止
已有新規定
62
勞辦發
[1996]70號
對“關于如何適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行政處罰辦法》第十九條的請示”的復函
宣布廢止
原依據已廢止
63
勞辦發
[1996]133號
關于在工作時間發病是否可比照工傷處理的復函
宣布廢止
已有新規定
64
勞辦發
[1996]151號
對《關于對非法用工主體能否實施行政處罰的請示》的復函
宣布廢止
已有新規定
65
勞部發
[1996]266號
關于發布《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的通知
宣布廢止
已有新規定
66
勞辦發
[1996]271號
關于司機工傷認定問題的復函
宣布廢止
已有新規定
67
勞辦發
[1997]51號
對《關于工傷確認等問題的請示》的復函
宣布廢止
已有新規定
68
勞辦發
[1997]62號
關于對企業在租賃過程中發生傷亡事故如何劃分事故單位的復函
宣布廢止
已有新規定
69
勞部發
[1997]338號
關于對新開辦用人單位實行勞動規章制度備案審查制度的通知
宣布廢止
已有新規定
70
勞辦發
[1998]9號
關于在國內發生并由外方支付賠償的工傷事故待遇處理問題的復函
宣布廢止
已有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