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問答
服刑人員勞動期間受傷構成工傷嗎?
作者:來源:中安在線-安徽法制報時間:2016-11-9人氣:1293
編輯同志:
我因盜竊罪,一年前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我在一所監獄服刑、接受勞動改造期間,因為機臺飛輪脫落而受到傷殘。請問我是否構成工傷、能否獲得工傷補償?讀者:王麗清
王麗清讀者:
你的情形構成工傷。根據《罪犯工傷補償辦法(試行)》第七條規定:“罪犯在下列情況下致傷、致殘或死亡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從事日常勞動、生產或從事監獄臨時指派或同意的勞動的;(二)經監獄安排或同意,從事與生產有關的發明創造或技術革新的;(三)在緊急情況下,雖未經監獄指定,但從事有益于監獄工作或從事搶險救災救人等維護國家和人民群眾利益的;(四)在勞動環境中接觸職業性有害因素造成職業病的(職業病種類、名稱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五)在生產勞動的時間和區域內,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傷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緊張突發疾病死亡或經第一次搶救治療后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六)經監獄確認其他可以比照因工致殘或死亡享受工傷補償待遇的。”你在從事監獄安排的日常勞動中、因為勞動遭遇傷害,屬于第(一)項情形,構成工傷,可依法按照傷殘等級等來確定經濟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