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問答
快遞員試用期猝死能獲工傷賠償嗎?
作者:來源:每日新報(天津)時間:2016-12-6人氣:1097
自雙11被電商打造為購物節,快遞員就肩負重任,一邊是億萬網民的瘋狂購物,一邊是快遞公司要求的按時送達。面對如此繁重的工作,前不久,湖南一名還在試用期的員工猝死。那么,尚在試用期的員工在工作中死亡,單位應該承擔責任嗎?
點評:根據《勞動合同法》,試用期是指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是否合格進行考核,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進行考核的期限,這是一種雙方雙向選擇的表現。試用期內,用工單位和勞動者已經確立了勞動關系,試用期即屬于勞動合同期限,若企業在試用期沒有給員工買保險的,一旦出現問題,企業要承擔相應責任。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規定可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F實生活中存在快遞承包商不和快遞員簽合同、不買相關保險等情況,這是一種違法行為。對于沒有簽合同或購買相關保險的快遞員,如果在工作時發生交通事故或遭遇欠薪,一些承包商可能會拒絕負責。這就意味快遞員的權益受到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