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一至四級“老工傷“人員在二00四一月一日后死亡是否享受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問題的復函
勞社廳函〔2005〕436號
吉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你廳《關于一至四級“老工傷“人員在二00四年一月一日后死亡是否享受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問題的請示》(吉勞社醫字〔2004〕261號)收悉。經研究,函復如下:
1996年10月1日前(即《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施行前)發生工傷沒有給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一至四級傷殘人員,在《工傷保險條例》施行后死亡的,是否享受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可由你省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