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
男子離職7年后查出職業病,法院判原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作者:來源:三湘都市報時間:2017-12-8人氣:969
李某已經從煤礦離職七年,卻被查出患上了塵肺病,向“老東家”索賠反被告上了法庭。近日,郴州市嘉禾縣法院依法審理了這起勞動糾紛案,最終判令煤礦賠償勞動者43萬余元。
李某是郴州人,2007年1月開始,他在嘉禾一家民營煤礦從事井下作業工作,2008年1月與煤礦終止了勞動關系后,再未接觸過粉塵工作。
2015年3月,李某感覺身體不適,到醫院就診時被郴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診斷為煤工塵肺二期職業病,2015年6月,被郴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為工傷,2016年5月,被郴州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四級傷殘。
李某向該煤礦提出工傷保險賠償要求,但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李某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申請。仲裁委員會裁決由煤礦支付李某各項工傷待遇47萬余元。該煤礦對仲裁不服,向法院提起訴訟,辯稱李某與煤礦在2008年1月就已終止勞動關系,他早已不是煤礦的員工。
法院審理認為,李某離崗時,煤礦沒有組織李某進行離崗體檢,李某所患煤工塵肺二期被認定為工傷并構成四級傷殘,應依法享有相關的工傷保險待遇。最終法院依法判決由煤礦支付李某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長期工傷保險待遇、職業病診斷費共計43萬多元。
近日,李某順利拿到了遲來的工傷保險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