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
吉林省關于做好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工作的通知
吉人社聯字〔2018〕33號
各市(州)、長白山管委會、梅河口市、公主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為深入貫徹《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辦法》和《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章,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推進我省人社系統“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實,根據人社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57號)和全省“抓環境、抓項目、抓落實”會議精神,經省人社廳和省財政廳研究決定,將原由省人社廳管理的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等事項交由市(州)人社部門管理,現就相關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由市(州)管理的事項
(一)中省直機關、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的工傷認定:由用人單位所在地市(州)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規定辦理;
(二)中省直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工傷職工的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所在地市(州)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按規定辦理;
(三)因病或非因工負傷申請退休職工的勞動能力鑒定(病退鑒定):由用人單位所在地市(州)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按規定辦理。
二、交由市(州)管理事項的執行時間
交由市(州)管理的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等事項自文件印發之日起執行。文件下發前,交由市(州)管理事項已由省里受理的,繼續由省里按規定作出結論;未受理的,由市(州)按本意見規定執行。
三、健全相關工作機制
(一)落實省委省政府“只跑一次”改革部署。各地要嚴格按照國家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群眾和企業到政府辦事“只跑一次”改革部署要求,重新梳理規劃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事項,再造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工作流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創新工作方式方法,在高效便民、服務群眾上下實功,樹立我省人社系統良好形象。
(二)形成共享勞動能力鑒定專家工作機制。各地勞鑒委辦公室要進一步充實勞動能力鑒定專家庫,加強對勞鑒專家隊伍的培訓管理,并將勞動能力鑒定專家庫建設情況及勞鑒專家名單報省勞鑒委辦公室備案,省勞鑒委辦公室將適時指派專人對各地勞鑒專家培訓活動進行監督指導。各地勞鑒委可以共享全省勞動能力鑒定專家,在組織勞動能力鑒定時可聘請異地專家,從而保證勞動能力鑒定結果公正公平。
(三)建立健全勞動能力鑒定工作機制。各地勞鑒委辦公室要按規定認真組織好勞動能力鑒定工作,科學制定年度勞鑒工作計劃和具體工作方案,按規定確定勞動能力鑒定場所,嚴密組織現場勞鑒活動,及時做好總結工作。同時,及時將年度勞鑒工作計劃、具體實施方案和工作總結上報省勞鑒委辦公室。
因病或非因工負傷申請退休職工的勞動能力鑒定(病退鑒定)工作,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集中組織,有遺漏人員可隨日常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一并組織鑒定。長白山管委會、梅河口市、公主嶺市也可采取委托形式組織鑒定。省勞鑒委辦公室將適時指派專人對各地病退鑒定現場進行監督指導。2018年病退鑒定由各地自行組織,省勞鑒委辦公室指派工作人員現場監督。
(四)實行不定期監督指導工作機制。省人社廳對各地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等事項適時進行監督指導,至少每半年組織開展一次工傷認定案卷評查、爭議鑒定結果專家評審活動,及時發現存在問題,及時指導糾正。對持續存在問題較多的地區將通報全省,并采取相關措施,建議地區主管領導出面解決,從而確保我省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工作依法有序科學開展。
四、相關經費來源
(一)依據《吉林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42號)規定,交由市(州)管理的工傷認定調查所需經費由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二)依據吉林省財政廳、吉林省物價局《關于公布取消和調整部分省級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吉財非稅〔2014〕120號)規定,取消“職工勞動能力鑒定費 ”收費項目,有關執收單位依法履行管理職能所需相關經費,按照國家規定由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五、其他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地人社行政部門、勞鑒委辦公室要高度重視,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切實加強對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工作的領導和組織實施工作,貫徹省委省政府“只跑一次”改革部署精神,著力建立健全各項工作機制,適時開展重大疑難案件研討,提升各項業務辦理素養,妥善處理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工作中遇到的具體問題。
(二)明確責任,依法履職。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屬地原則要求,各地要嚴格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交由市(州)管理的事項,獨立承擔行使管理職能所引起的法律責任。省級工傷保險行政部門對交由市(州)管理的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等事項按規定進行監督、指導,定期不定期組織開展督導檢查。省勞動能力鑒定中心受委托承擔對市(州)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初次鑒定或復查鑒定結論不服的再次鑒定工作。
(三)注重協調,便民高效。各地人社部門要積極協調財政部門,將工傷認定調查和勞動能力鑒定所需相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確保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等事項的順利開展。各地要著力完善各項機制,以高效便民利民為目標,讓服務零距離、高質量、更高效,逐步使體制更順暢、機制更優化、社會更和諧,打造遇事不求人、規則無偏見的良好環境,助力新時代吉林全面振興發展。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吉林省財政廳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