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
張掖市小微企業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參加工傷保險活動實施方案
關于印發張掖市小微企業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參加工傷保險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張人社通〔2017〕271號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有關單位:
現將《張掖市小微企業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參加工傷保險活動實施方案》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張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 年10月23日
張掖市小微企業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參加工傷保險活動實施方案
為促進我市小微企業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參加工傷保險,努力推動工傷保險實現職業人群的全覆蓋,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小微企業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參加工傷保險活動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385號)精神,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安排部署,結合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求,按照職業人群全覆蓋、統籌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全面推動小微企業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參加工傷保險,切實保障職工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
二、目標任務
各縣(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結合實際情況,加強與相關部門協調溝通,重點對本轄區內所有小微企業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及機關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審計師事務所、家政服務、快遞業)等,進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摸清單位數量和參保的人員底數,通過與參保情況對比,明確擴面征繳任務和計劃。力爭實現2018年單位和人員參保達到70%,2019年達到90%,到“十三五”末達到100%的目標,基本實現制度內的人員全覆蓋。
三、參保方式
小微企業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可憑工商營業執照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登記參保。小微企業的職工以“實名制”方式參加工傷保險,采取動態實名制管理。小型服務業及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可按營業面積或營業額大小確定“實名制” 參保人員。參保企業按規定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參保職工花名冊,參保人員發生增減變化時,參保企業應及時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保人員變更登記手續。
參保企業按月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費。單位申報的職工工資總額低于上年度全市社會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算。對于難以確定職工月工資總額的小微企業,可按不低于上年度全市社會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繳納工傷保險費。初創期小微企業可按0.2%-2%的比例,依法優先參加工傷保險,且不得設置其它附加條件,也可同時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五項社會保險。
四、主要措施及步驟
1. 制定專項活動方案。2017年10月,根據省人社廳的通知要求,制定全市小微企業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參加工傷保險活動實施方案,細化各項政策措施。各縣(區)人社局也要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步驟、分工及相關措施。各縣區專項活動方案,于11月20日前報市人社局。
2. 全面摸清底數。2017年11月,各縣(區)人社局要全面摸清 本轄區內所有小微企業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 數量構成、人員結構及是否參加工傷保險等基本情況。市縣(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制定擴面計劃,明確工作責任,細化分解擴面目標任務。于12月25日前匯總報市人社局和市社保中心。
3. 做好宣傳培訓。2017年12月,各縣(區)人社局 要充分利用全國法制宣傳日、元旦春節、節日集會等時間節點,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 運用廣播電視、報刊雜志、微信、公告欄 等媒體方式,制發宣傳資料,做到政策宣傳進機關、進企業、進廠、進店、進村、進街道和社區、進大中專院校,大力宣傳工傷保險有關政策 ,積極 營造良好的參保氛圍。各縣(區)人社局要制定全面培訓工作計劃,層層開展動員培訓,確保擴面政策執行落實到位。
4. 全面推進參保。2018年1月,各縣(區)人社局要全面落實和完善全員參保政策、動態實名制、費率核定、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待遇支付等政策要求,創新優化小微企業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參保登記和繳費程序。要 把擴面的工作重心放在社區、街道、鄉(鎮)村,成立專門隊伍,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由分管領導統籌協調,組織工傷保險行政和經辦、勞動監察、勞動關系、基金監督、稽核等力量,負責擴面工作。6月份,各縣區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一次評估小結,并制定下半年目標計劃,全力抓好落實。
五、工作要求
1. 加強組織領導。 為加強全市小微企業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參加工傷保險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張掖市小微企業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參加工傷保險專項活動領導小組(名單附后),負責統籌協調和組織領導。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人社局工傷保險科,負責日常工作。
2. 加強督促檢查。市局將建立督導調度制度,從2018年4月份,通過直接督查和組織各縣區開展交叉督查等方式,對開展專項活動情況和擴面征繳情況適時進行督促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的新問題,適時進行調度,推動擴面工作落實。各級勞動監察機構要加強監察執法,引導、督促轄區內小微企業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參加工傷保險,確保我市小微企業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工傷保險實現全覆蓋。
3. 加強部門協作。各縣(區)人社局要高度重視,主動加強與工商、民政、安監、住房建設等部門以及工商聯、企業家協會等組織的協調,及時掌握小微企業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的發展狀況、勞動用工和參加工傷保險情況。各級工傷保險行政和經辦機構、勞動能力鑒定機構要加強協調配合,完善機制,創新服務,搞好宣傳,以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務,推進小微企業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參加工傷保險。
張掖市微小企業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
參加工傷保險專項活動領導小組
組 長:臧興宏 市人社局副局長
副組長:吳曉娟 市社保中心主任
成 員:楊志臻 市社保中心副主任
韓春飛 市勞動監察局副局長
陳 英 市人社局工傷保險科科長
吳多榮 市人社局規劃財務科、基金監督科科長
蘭 霜 市人社局勞動關系科科長
王曉紅 市勞動監察局監督檢查科科長
賀常棣 市社保中心稽核內審科科長
安志軍 市社保中心參保登記科科長
屈 謙 市社保中心繳費核定科科長
牛 瑞 市社保中心醫療、工傷待遇科科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人社局工傷保險科,負責日常工作。下設社保經辦小組,由市社保中心賀常棣、安志軍、屈謙、牛瑞組成,具體做好經辦管理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