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標準
最新:2020年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確定為847180元(全國統一)
2020年1月17日10:00 國家統計局官網發布《2019年居民收入和消費支出情況》,公布2019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42359元。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第三款的規定: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故2020年發生的工傷,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確定為 847180元(42359 元×20倍)。
備注:
2019年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785020元
2018年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727920元
2017年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672320元
2016年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623900元
2015年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576880元
2014年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539100元
2013年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491300元
2012年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436200元
2011年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382180元
(事故發生時間為2010年的)
2011年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343500元
(事故發生時間為2009年的)
法律鏈接: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