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區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2020.3.1執行)
作者:來源:時間:2020-1-21人氣:1266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區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桂政發〔2020〕1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自治區人民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最低工資規定》有關要求,結合我區實際情況,決定對全區最低工資標準進行適當調整(詳見附件),調整后的全區最低工資標準自2020年3月1日起執行。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4日
附件
廣西壯族自治區最低工資標準及適用地區
類別 |
最低工資標準(元) |
適用地區 |
|
月 |
小時 |
||
一類 |
1810 |
17.5 |
南寧、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欽州等市的市區,以及東興市 |
二類 |
1580 |
15.3 |
貴港、玉林、百色、賀州、河池、來賓、崇左等市的市區 |
三類 |
1430 |
14 |
各縣、自治縣、縣級市(東興市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