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
南京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關于疫情防控一級響應期間相關勞動人事爭議處理的公告
南京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關于疫情防控一級響應期間相關勞動人事爭議處理的公告
當前,正處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關鍵期,為有效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充分保障當事人權利,現就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延長2020春節假期的通知》精神,春節假期延長至2月2日,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延遲企業復工的通知》要求,省內各類企業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時前復工。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至2月9日期間已經排期的庭審、調解等各項仲裁活動,依法予以延期,具體延期時間以本委另行通知為準。已經在本委公告排期的庭審依法順延至2月10日。
二、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人社廳明電[2020]5號)第三條規定,因受疫情影響的當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時效期間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因受疫情影響導致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難以按法定時限審理案件的,可相應順延審理期限。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條及《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第四十七條相關規定,如果當事人、委托代理人因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正在治療、隔離期間,或者身在湖北以及其他受疫情影響關停交通的地區,無法正常參加庭審或者在一定時間內不能參加仲裁活動的,可以依法申請延期開庭審理或中止審理。
四、如有糾紛需申請調解或仲裁的,建議優先通過江蘇省人社廳官網(http://jshrss.jiangsu.gov.cn)上的勞動人事爭議調解服務平臺先行申請調解,或通過郵寄方式送交相關申請材料,盡量避免出行,減少交叉感染幾率。
五、如需聯系仲裁員,請優先通過電話、微信、短信等方式進行。如因特殊情況,必須親至本委辦理的,根據《南京市關于在公共場所實施佩戴口罩有關措施的通告》,所有來委的外單位人員和當事人、律師及其他仲裁活動參與人,進入本委辦公區或接待前臺均須全程佩戴口罩。
聯系電話:86592681(綜合科)、86590721(立案庭)
南京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