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中心
提問時間:2020-8-16
會員:李軍
咨詢內(nèi)容:您好! 夫妻兩人都在同一公司上班,我老婆被宜昌奧美經(jīng)理張松林在公司里猥褻調戲了,強奸了。2011年1月10日晚上,我老婆應張松林的要求到公司加班.動手動腳。我老婆開始反感并對其發(fā)火,張松林不僅不加收斂,反而動手將我老婆的手臂反扭后往后拖。我老婆繼續(xù)反抗并打張松林的耳光,還將連臉部抓破,咬傷連手背,但還是被張松林拖到臥室摁在沙發(fā)上。張松林用言語恐嚇我老婆后與其發(fā)生了性關系。鬧得沸沸揚揚。這件事情發(fā)生了好幾天,我老婆才告訴我跟我說,我就報警了,公安局來人就把他帶走了,在警方向檢察院申請批捕時,卻因為強奸的證據(jù)不足被駁回,由于強奸案件需要有足夠的證據(jù),而事情已經(jīng)過去好幾天,這對取證工作帶來很大的難度。警方無奈,只拘留了四天,就把他放出來了,現(xiàn)在還是宜昌奧美經(jīng)理。氣憤不氣憤?我們悲憤而又無奈!上述情況均屬事實,如有不實我愿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寫都屬事實,懇請有關部門予以核實,若有任何不實之處,我愿承擔一切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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