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中心
提問時間:2020-12-5
會員:姚盼
咨詢內容:11月1日至16日,我哥一直沒有去公司上班,17日上午也沒去,但是勞動關系沒有解除,下午12:08開車進入公司大門,隨后蹲在車間門口玩手機,12:29分要上班了(12:30上班),起身后準備進入車間工作時跌倒摔傷頭部(跌倒原因不明,不知道是頭暈還是腳下踩空,現場沒有監控,只有兩個目擊證人),致使顱骨骨折,腦出血。經過協商,公司已經提交了工傷認定申請,有交社保,有勞動合同,這個能認定為工傷嗎?
律師回復:單位配合問題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