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在非法用工單位傷殘獲賠償
古仁琴(化名)殘疾了,在打工時她的三個手指斷了,醫院診斷為左手拇指、食指、中指缺失,無名指和小拇指功能喪失。
從陜西漢中南鄭縣農村到咸陽打工的古仁琴,兩年前好不容易找到一個在彩印廠糊紙盒的工作。彩印廠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計件工資制,每月按糊紙盒數量的多少發工資。一直在農村務農,只有小學文化水平的古仁琴沒有經過安全培訓,也不清楚工作環節中存在哪些事故隱患,更沒想過一旦發生事故會造成什么后果。2003年11月21日下午,古仁琴到機器前拿盒子時,手被卷進了卡盒機,當即失去了知覺。待她醒來時,已躺在了醫院里。
古仁琴在醫院住院治療53天后,又在咸陽鐵一局第三醫院和二一五醫院接受康復治療。治療期間共花費醫療費用19379.20元,彩印廠支付了15880元,然而即便是這樣,剩下的醫療費用對一個進城務工的古仁琴來說還是一個沉重的包袱。古仁琴的家人多次找到彩印廠希望能解決其他的醫藥費,遭到彩印廠的拒絕。古仁琴的傷勢經咸陽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勞動功能障礙為五級”。古仁琴說,一到陰雨天她的整個左臂就非常疼。過去在農村還能干農活,現在手殘疾了,自己養活自己都困難了。
在多次與彩印廠協商都未解決問題的情況下,今年3月,古仁琴向咸陽市渭城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申訴。讓人感到吃驚的是,仲裁委調查時發現,這個開辦多年的彩印廠竟是沒有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未辦理營業執照的黑企業。未注冊企業職工受到傷殘還能享受自己的權益嗎?此事馬上引起各方的關注。
不日,咸陽市渭城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裁決認為,被申訴人彩印廠未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未辦理營業執照,屬非法用工單位。申訴人古仁琴在工作中遭受意外傷害,彩印廠應當承擔醫療救治和經濟賠償責任。根據國家新近頒布的《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非法用工單位的職工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在勞動能力鑒定之前進行治療期間的生活費、醫療費、護理費、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及所需的交通費等費用,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標準和范圍,全部由傷殘職工或童工所在單位支付”。第五條還規定,“一次性賠償金的標準,五級傷殘的為賠償基數的8倍”(其賠償基數是指單位所在地工傷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被訴人彩印廠應支付給申訴人古仁琴,醫療費用3500元;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296.80元,就醫交通費用16元,護理費795元;一次性賠償金80088元;傷殘等級鑒定費140元。共計84835.80元。
一個只有小學文化水平的外來務工女,就這樣依據法律維護了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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