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案例
- 超退休年齡民工是否享有工傷保險待遇?
- 工傷認定中應對“上下班途中”怎樣理解
- 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能否認定工傷?
- 青島中院:確認勞動關系糾紛屬確認之訴,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 臨時雇傭人員死亡能否認定工傷
- 欠繳保費期間發生工傷社保機構不能拒賠
- 廣西高院關于主張二倍工資時效的裁定
- 江西�。悍ㄔ厚g回醫療保險局工傷保險補差民事賠償
- 重慶市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成功判例
- 單位能否與工傷職工解除勞動關系?
- 試用期與實習期受傷索賠是否同屬工傷賠償?
-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的病歷能否代替診斷證明書
- 社保繳納主體與用工主體不一導致工傷人員無法享受社保待遇,應當由誰承擔賠償責任?
- 仲裁文書被退回能否視為送達?
- 請求確認勞動關系不應適用訴訟時效
- 工傷醫療費未能報銷,用人單位訴職工返還敗訴
- 法院認可“腦死亡”,撤銷工傷不予認定
- 發包人與個人承包經營者對勞動者的損害承擔連帶責任
- 行政機關能否因職工使用假身份證而否認工傷保險關系
- 職工工傷期間工作安排證明責任由用人單位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