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檢查社保費征繳,不為職工交社保罰兩萬
即日起至9月30日,貴陽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將對全市各類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進行專項執法檢查。不給職工依法繳納社會保險且拒不整改的用人單位,最高將被處以2萬元的處罰。
據了解,此次檢查的對象為貴陽市行政區域內依法應參加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以商貿、餐飲、住宿等服務性企業為主,重點檢查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特別是工傷保險的情況。
檢查涉及用人單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情況;用人單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繳費的情況;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以及用人單位代扣代繳個人繳費情況。
貴陽市勞動監察部門將對未參加社會保險登記、未申報繳費的用人單位以及無故欠費單位進行督促辦理、依法糾正。對違反社會保險有關法律法規拒不進行整改的用人單位,要依法進行處罰,處罰金額為2千元-2萬元,并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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