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工傷職工住院伙食費和區外交通食宿費可報銷
工傷賠償法律網(www.wnpump.cn)訊:聊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為切實保障用人單位工傷職工的生活,聊城市人社局、財政局聯合下發文件,制定并公布了聊城市工傷職工“住院伙食補助費”、“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支付標準。凡2011年1月1日以后發生事故傷害并被人社部門認定為工傷的職工,“住院伙食補助費”、“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均由工傷保險基金報銷。
聊城市制定的工傷人員住院伙食補助費,參照的是《聊城市市直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區別市內和市外,工傷職工住院伙食補助費分別按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50%(每人每天15元)和70%(每人每天21元)計發,并隨其調整而調整。
到統籌地區外就醫的工傷職工,因行動不便,其所發生的交通費用由工傷職工根據自身情況選擇汽車(不包括出租小汽車)、火車、輪船(三等艙)等適合的交通工具,憑據報銷。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地區就醫的,考慮路途、住院床位緊缺需要等待等因素,給予在外地就醫的院外等待住院期。院外等待住院期按實際發生的天數計算,但最長不超過5天。轉外就醫途中和院外等待住院期間所需的住宿費標準上限暫定為每人每天150元,在開支標準上限以內的憑據報銷。
來源:中國聊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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