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社局解讀《工傷保險條例》因工死亡補助34萬
解讀要點
1、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認定為工傷。
2、工傷市內就醫,伙食補助每天20元;在外地住院就醫,食宿費每天不超過120元。
3、超過24個月未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視同其首次鑒定沒有傷殘等級。
4、工傷再次鑒定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以首次鑒定結論政策發放。
5、從2011年1月1日起,因工死亡一次性補助標準按343500元發給。
國務院新修訂的《工傷保險條例》已于2011年1月1日正式實施。日前,西安市人社局就當前貫徹執行新條例有關問題作了規范和解讀。
新《條例》施行后,因工死亡職工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大幅提高,超過34萬元。
問:上下班途中遇到車禍算工傷嗎?
答:《條例》第十四條第六項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這里的“交通事故”是指《道路交通安全法》所稱的在道路上發生的車輛交通事故;“非本人主要責任”是指發生事故后,需經交通管理等部門作出“非本人主要責任”的認定;對“上下班途中”的理解,應作“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限定。
問:外地治療工傷 伙食交通費報銷嗎?
答:職工在我市工傷保險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標準暫定為每人每天20元。因傷情原因,在外地住院就醫的伙食補助暫按每人每天20元標準執行;食宿費暫按每人每天不超過120元的標準執行,交通(火車、動車組、客運汽車)費用憑據報銷。
參加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問:什么時候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比較合適?
答: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是職工享受何種工傷保險待遇的依據。用人單位、職工個人或其近親屬應在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滿傷情相對穩定時,向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按照《條例》規定,停工留薪期最長不超過24個月,凡超過24個月未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的,應視同其首次鑒定沒有傷殘等級。此后,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情發生變化的,按照《條例》復查鑒定程序辦理。
問:再次鑒定結論有變更的,待遇如何調整?
答:職工因工傷殘首次勞動能力鑒定等級結論在2011年1月1日后作出的,其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待遇按照以下標準支付:一級27個月,二級25個月,三級23個月,四級21個月,五級18個月,六級16個月,七級13個月,八級11個月,九級9個月,十級7個月。
此前已經作出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工傷職工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按照修訂前《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再次鑒定的,不論鑒定結論是否變更,其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以首次鑒定結論對應政策規定計發。其他相關工傷待遇按新鑒定結論計發。
問:職工因工死亡,能領到多少一次性補助金?
答:因工死亡職工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按其死亡時所對應標準執行。2011年1月1日開始,因工死亡職工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目前按照2009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計算為343500元發給。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調整,按年度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國家公布的上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計算后發布,并從發布之日起執行。
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根據《西安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的規定,以用人單位和個人解除勞動關系時上年度我市社會平均工資計發。參加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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