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系
- 勞動者超齡未退,與用人單位仍屬勞動關系
- 勞動者在施工中受傷,誰才是工傷賠償主體?
- 出借企業(yè)資質(zhì)的公司為用工單位
- 真假工傷
- 工友作偽證,受傷職工受損
- 職工被機器軋斷腿,企業(yè)不承認勞動關系,住院病例來證明
- “的哥”營運期間被人打傷,依法被認定為工傷
- 銀行電梯失控急墜清潔工重傷,法院一審判賠52萬
- 平頂山礦難,每名遇難人員至少獲賠20萬
- 試用期內(nèi)可以享受工傷待遇
- 勞動者進廠使用假身份證發(fā)生工傷事故由誰來承擔責任?
- 打工仔掛牌匾時跌落不治身亡 賠償要求無奈“擱淺”
- 保姆擦窗戶不甚墜樓身亡 雇主被判承擔責任
- 打工致癱訴八年 工傷賠款終得賠
- 用人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 承包經(jīng)營發(fā)生工傷,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 未簽勞動合同也無事實勞動關系證明—維權艱難
- 在外兼職受傷產(chǎn)生糾紛?
- 解除勞動合同應否支付工傷職工的補償金?
- 冒名頂替是否影響事實勞動關系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