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2012年至2013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長沙市人民政府關于發布2012年至2013年度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長政函[2013]3號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直機關各單位、各企業:
根據《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湖南省2012年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湘人社發[2012]111號)精神和我市實際,市人民政府決定,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長沙市最低工資標準為:芙蓉區、天心區、岳麓區、開福區、雨花區、望城區、長沙高新區、長沙經開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16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1.5元/小時;長沙縣、瀏陽市、寧鄉縣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05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0元/小時。
月最低工資標準使用于全日制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包括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各種社會保險費。
長沙市人民政府
201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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