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2013年最低工資標準
河南省根據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差異,已于2013年1月1日下發了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新密市根據地區差異調整后,月最低工資標準從原來的1080元上調到124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原來的10.2元上調到11.7元。
新密市人社局為確保本地區各用工企業把最低工資標準落實到位,積極開展最低工資標準政策宣傳和檢查活動。
一是加強組織宣傳指導,認真開展豐富多彩的宣傳活動,市人社局全面、正確地宣傳《河南省最低工資規定》的精神和內容,充分利用電視、報刊、廣播、網絡等,廣泛深入地做好宣傳工作。
二是強化日常監督檢查。市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將用工單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情況納入日常巡查、檢查范圍,同時通過 69886919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舉報投訴熱線,接聽群眾來電,認真解答勞動保障政策咨詢,及時解決相關投訴案件。
三是開展深入基層排查。結合當前開展的“網格化管理”工作,要求全局“下沉”工作人員,聯合各街道辦事處、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對網格內所分包區域各企業的月工資進行排查,宣傳國家和省關于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的法律規定,督促用人單位把最低工資保障制度落到實處,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四是規范勞動合同簽訂,大力推進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建設,建立健全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加強對企業用工的指導,規范勞動合同簽訂,引導職工運用法律法規維護合法權益,促進勞資關系的和諧和穩定。
五是依法保護職工權益,對違反《最低工資規定》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要依法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要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責令用人單位按應支付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附件: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河南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豫政[2012]10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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